次文化的含义

中文中的“次文化”或“亚文化”一词,与英语中的subculture同,可以用来表达一种既从属于一个大文化,又有自己独立个性的小文化。如果这个大文化可称母文化,则次文化或亚文化也可称为子文化。但是这个子文化却不是个“孝子”,反而处处以标新立异、挑战母文化中的主流意识为荣。这是二战后西方社会的一种常见的现象。社会上常有一群人在音乐、服饰、言语和行为举止上故意形成一种与众不同的风格或习性(mannerism),以异为荣,用美国社会学家戴维·雷斯曼(David Riesman, 1909-2002)的话说,次文化对主流文化有一种“颠覆性的价值”(subversive values)。David Riesman, “Listening to Popular Music”.

本书讨论的乞丐次文化,却更接近于英语世界中subaltern culture这样一个概念。Subaltern一词原指英国军队中的低级军官,也用来泛指低等的、较次的事物。它本身不是个常用的词。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后兴起的后殖民主义(post-colonialism)和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的研究中,subaltern culture一词从研究南亚殖民地文化开始,渐渐被一些学者用来泛指被主流文化排斥或边缘化的次文化,从而有subaltern studies(次文化研究)这一领域。与上述刻意标新立异、挑战母文化的次文化不同,这里的subaltern是指那些长期因阶级、种族、性别、性取向、宗教等原因被主流社会忽视,甚至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弱势群体,包括妇女、少数民族、同性恋者和各类社会下层人物,而次文化研究关心的正是这些群体。

虽然在中文中“次文化”和“亚文化”两词通常可以互相换用,其概念还是有所差别的,而这种差别正好用来区分subculture和subaltern culture。由于中文中的“亚”字语义比较中性,而“次”字则有明显的贬义,可以说“亚文化”与英语中的subculture通,而“次文化”则更等同于subaltern culture。西方研究次文化的学者常常有意挑战主流社会中将弱势群体视作“次等”的心态,所以研究者用“次文化”一词来形容这个群体本身就有点虚伪(hypocritical)了。不过这些被研究的群体处于社会下层或者是被主流社会歧视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用“次文化”一词来概括其文化自有其合理之处。本书研究的对象——乞丐——是为中外任何一种社会公认之“次”等阶层,故用“次文化”来形容更是名副其实。这里用“次”字比用“亚”字更能突出这样一个事实,即乞丐文化不是一种主动挑战主流社会的subculture,而是因经济地位的缘故别无选择地坠落下层的subaltern culture。一般认为意大利哲学家格兰姆斯奇(Antonio Gramsci, 1881-1937)最早在其著作中将subaltern一词引入社会阶级或阶层分析。近年来subaltern studies已成学界的一个潮流,可参见Renate Holub, Antonio Gramsci: Beyond Marxism and Postmod-ernism(Routledge, 1992); Vinayak Chaturvedi, ed. , Mapping Subaltern Studies and the Postcolonial(Verso 2000);和David Ludden , ed. , Reading Subaltern Studies:Critical History, Contested Meaning and the Globalization of South India。

然而,正如笔者在导言中所陈述的,本书的一个主要观点就是乞丐文化虽然“次”,却与主流社会甚至精英文化有生动活泼的交流,而主流社会也常常不因乞丐之“次”,而拒其文化于千里之外。相反的,中国文化有巨大的包容性,这种包容性的特征之一就是容忍乃至同情乞丐文化,而这种容忍和同情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中国文化中颇为独特的“江湖”世界这一概念。

江湖的范畴

中文中的“江湖”一词可作一种通俗性的譬喻,意指一个非正统甚或异端的,颇具冒险性的,同时也有些神秘的世界。司马迁的《史记》记述春秋时代(公元前770~前476年)末期的范蠡在帮助越国(今浙江绍兴一带)打败了吴国(今江苏苏州一带)后,“乃乘扁舟浮于江湖”,退出政治。《二十四史》第1册,第824页。由于《史记》不但是伟大的史学著作,也是辉煌的文学作品,许多《史记》语言进入中国语文成为习语,为社会大众所广泛知晓,“江湖”一词亦其一例。范蠡引退江湖的结果是他在商业上的大成功,成为当时中国的巨富。他在“乘扁舟浮于江湖”后用的名字“陶朱公”后来成为人们形容“富翁”或“财富”的代名词。

中国历史上政治人物退隐江湖往往不是退休,而是一种暂时的策略,意味着有朝一日会“重出江湖”,卷土再来,颇似二次大战中麦克阿瑟将军(General Douglas MacArthur, 1880-1964)从菲律宾撤退时那句著名的誓言:“我将回来”(I shall return);只是不明言而已。我们或许还可以进一步说,传统中国是一个大陆民族,疆域辽阔而以土为本,人们将“水”(江和湖自然属于水的范围)视作与熟悉的土地相对的另一种世界。孔子曾经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也隐喻去到另外一个世界,与范蠡的“乘扁舟浮于江湖”有异曲同工之妙。Legge, The Four Books, p.50.无论这是一种比喻还是一种实际描述,它们都是将水的世界作为一种相对于现实世界而言的选择或者替换。中国语文中的海洋的“洋”可用于泛指外国,土地的“土”可泛指本国,也是这种思路的又一明显例子。

到了帝国晚期,“江湖”一词的意义已经大大超出原来的引退的意思,而是泛指与主流社会分道而行,过一种非正统的生活,远离家园四处冒险,或者组成一种我们可称之为“次文化”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延伸,“江湖”又可以用作一个大的范畴来包括各种流浪型的人物,包括流浪艺人、走街郎中、各类骗子、无业游民、武士侠客,等等。“江湖”一词在大多数情况下含有贬义。这也是毫不奇怪的,因为绝大多数的人生活在“江湖”之外的常规社会里。然而“江湖”一词有时也具有积极的意义,其隐义有开放、直率、勇敢、侠义等。中国民间曾有这样的富有想象力的说法:江湖上的人以“江”为目,所以他们见多识广;江湖上的人以“湖”为口,所以他们口齿伶俐。只有见多识广、口齿伶俐者才能在风险丛生和前程未卜的江湖世界上闯荡。陈雨门:《解放前开封》,第163页。

在江湖世界上闯荡的是所谓的三教九流。“三教九流”的说法与“江湖”一词往往成对。三教,是指中国文化的三大支柱儒、道、释,九流原指信奉诸子百家的人物(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这种分别应起于春秋战国时期,至汉代已成习语。参见《汉书·艺文志》。历代“三教九流”一词往往泛指五花八门的职业或人物,并带有明显的贬义。

从“九流”一词中又分化出“上九流”和“下九流”,有些地方还有“中九流”之说。乞丐当然入不了上九流,但也并非一定属于下九流。关于“下九流”各地有不同的说法,如广东的下九流是优、娼、皂、卒、剃、酒、使、仵、娣;黄君武:《八和会馆馆史》,第219页。河南的“下九流”包括娼妓、牵头、吹唢呐的、跟包的、递水烟袋的、骗子、诱子、扒手和乞丐。陈雨门:《解放前开封》,第169页。据1930年5月毛泽东在江西寻乌做社会调查时所得,当地的下九流是对上九流而言。上九流是:一流举子,二流医,三流问卜四堪舆,五流丹青六流匠,七僧八道,九琴棋;下九流则是:一削(削脚趾),二拍(拍背),三吹(吹鼓手),四打(打烟铳),五采茶(男女合唱采茶戏),六唱戏,七差人,八剃头,九娼妓。Mao Zedong, Report from Xunwu, pp.104-105.从各地的情况看,乞丐似乎不必“入流”,但属于“江湖”的范畴则无疑。

乞丐的定义

从根本的意义上讲,中国乞丐的定义与世界上其他国家或民族并无重大差别:一个以乞讨为生的人即是乞丐。几乎所有的乞丐都是无法(或者在某种情况下不愿意)自力更生、依赖他人捐助而生活的穷人。在公众的心目中,一些提供别人某种不请自来的服务以换取施舍的流浪者也属乞丐一流。后者的范围相当广泛,远远超过一般视乞丐为有求无报的纯粹乞讨者。此外,街头卖艺者、穿街走巷的算命先生(尤其是盲人)、江湖郎中、更夫等也不时地被视作乞丐一流。

图2-1 清同治年间北京城守门的更夫

这位被称为老王的更夫是同治年间北京守门的旗人。此照为著名摄影师汤姆逊(John Thomson, 1837-1921)摄于约1868年。

来源:美国纽约市立图书馆(City Library of New York)。

中文中至少有四个常用词是可以翻译作“beggar”的,即乞丐、讨饭、叫化子和瘪三。“乞丐”是比较正式的叫法,也常略作“丐”。“讨饭”则是非常口语化的说法。这种通俗叫法早已为外国人所知。中国国际救荒委员会的书记瓦特·马洛理早在1920年代初就注意到:“乞丐在中国口语中被叫作‘要饭的’;他们都自备一个小桶或碗来装有钱人家的剩羹冷饭。”Mallory, China: Land of Famine, p.1.一般而言,中文的这四个表达方法前两者语意自明,后两者则需要略作解释。

叫化子,或简略为“化子”,语出佛教概念中的“教化”一词。化缘和尚们称他们的沿途求缘为“施教与感化”,道士们有时也入此一流。虽然他们在化缘期间形同乞丐,但一般民众因其宗教背景和使命而并不把他们看做乞丐。不过至迟至17世纪初,“教化”一词中的“教”字已被同音字“叫”所替代,人们渐渐用“叫化子”一词称呼乞丐。至近代这种称呼已非常普通,也有将“叫化子”写作“叫花子”(略作“花子”)的。

图2-2 游方的僧道

游方的道士(左,约摄于1902年,江苏)和和尚(右,摄于1923年,云南西北)虽然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乞丐,他们的四处化缘却成了“叫花”或“叫化”(教化)一词的来源。

来源:左图,William Edgar Geil, A Yankee on the Yangtze, 1904;右图,Michael Aris,Lamas, Princes, and Brigands: Joseph Rock's Photographs of the Tibetan Borderlands of China。

“瘪三”一词的历史则短得多,仅从20世纪初开始流行于上海和江南一带,此后成为一个南北各地广为知晓的名词。关于瘪三一词的起源有几种颇有趣味的说法。其一说它起源于洋泾浜英语(pidgin English),旧上海的买办们曾以英语为本,生造了“瘪的生丝”(empty cents)一语,意为“身无分文”。此语至21世纪初已不流行,然而从年纪大而有些阅历的老上海们口中,还能偶有所闻。“瘪的生丝”在晚清时被简化为“瘪三”,用以指乞丐和街头流浪汉,这在上海俚语中可称形象生动。“瘪”字固然有贫乏、干瘪之意,而“三”字在上海话中则常与有贬义的称呼联在一起,如称苏北男子为“小三子”,称锡克巡捕为“红头阿三”,称行为不检点的年轻女子为“拉三”(语出英语“lassie”一词)等等。将这两个原不相干的字联在一起,在沪语中便相当形象地呈现了一个身无分文、以乞讨或偷窃为生的街头流浪汉的形象,此“瘪三”也。

图2-3 观音庙前的乞丐

同治年间,香港一个常年在观音庙前帮人点香的半僧半俗的乞丐。

来源:John Thomson, Illustrations of China and Its People: a series of two hundred photographs, with letterpress descriptive of the places and people represented, 1873-74.

另有一说“瘪三”一词出于乞丐自己创造的洋泾浜英语:beg sir。此语系英语“I am begging you, sir”(意为“先生,我求您了”)或“I am a beggar, sir? ”(意为“先生,我是乞丐”)的简略。清末民初时代的上海租界固然是洋人统治的世界,外国人也是乞丐们最热衷的乞讨对象之一。洋泾浜英语固不必求语法之通顺,达意可也,更何况语出乞丐。以“beg sir”一词在街上向洋人乞讨可称言简意赅,一听就懂。“瘪三”一词则是beg sir的音译,此语也可再回译为Mr. Beggar(乞丐先生)。这种略带讽刺意味又颇生动的称呼可算是一种典型的上海式幽默。参见钱乃荣《沪语盘点:上海话文化》,第192页。

再有一说是“瘪三”也可写作“毕三”,而“毕三”者,据称“指嫖、烟、赌三样都毕过业的名称”。徐迟等:《上海众生相》,第6页。民国时期上海出版的不少刊物均将乞丐写作“毕三”。1935年出版的、收罗颇富的《上海俗语图说》对此则更有详细的解说:


瘪三源于译音,本无意义可言。后人就字面强为注释曰“人生在世,衣食住三者不可缺一,为瘪三者,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住无定所,三者皆瘪,故名‘瘪三’。本图所绘,本斯意也。”

瘪三既为译音,而瘪字繁复,多至二十八划,殊与以简为贵之现代生活有悖,故瘪三或书“毕三”,不能讥其字之白也。或曰:“瘪三之三,非全无意义者;盖瘪者,干瘪也,瘪三者,肚皮、钱袋、烟袋,三者俱瘪之谓也。”以毕易瘪,请问何解?

答曰:“毕三者,嫖、赌、鸦片,三者皆领得毕业证书之谓也。毕业于嫖者,须经下疳、横痃、白浊,三专科之实习也。毕业于赌者,须精于‘放鹞子’、‘笋壳赌’、‘做郎中’ 之三项绝技也。毕业于烟者,善吞生烟灰、惯尝笼头水,进而能抽‘红珠子’ 也。三科三级,苟能三三贯通,三三兼擅,则其人虽非毕三,去毕三不远矣!”汪仲贤撰文、许晓霞绘图《上海俗语图说》,第82~83页。


虽然半真半假、亦诙亦谐,这几种说法似乎都各有道理。不管这些说法是否言之成理,至20世纪初“瘪三”一词已广为流传。1942年2月8日毛泽东在延安的一次广为宣传的演讲中曾以“瘪三”譬喻党八股,说“上海人叫小瘪三的那批角色,也很像我们的党八股,干瘪得很,样子十分难看”;批评党内普遍的“写文章做演说时没有几句生动活泼切实有力的话,只有死板板的几条筋,像瘪三一样,瘦得难看,不像一个健康的人”。毛泽东:《反对党八股》,《毛泽东选集》第3卷。毛泽东对上海乞丐应该是有亲身体验的,因为1927年前他曾六次到上海。毛泽东对“瘪三”的揶揄态度说明大众文化的力量:上海乞丐在这位造反有理者心目中的形象与一般民众所持的概念并无二致。

尽管中国乞丐有多种称呼,这些称呼也往往反映了乞讨者在大众心目中的种种形象,但归根结底中国乞丐也如乞丐在世界上其他地方一样,首先被视为赤贫者。如前所述,中国的一句俗语甚至将乞讨与死亡相提并论,说是“除死无大难,讨饭再不穷”。沦为乞丐是最明显的人生失败。中国的父母们常用乞丐作警戒,要儿女们勤奋学习。在中国一句最伤人的诅咒语则是“你的子子孙孙都讨饭”!

图2-4 农民外出集体讨饭

中国农村历来有灾荒之年出外尤其是到城镇讨饭的现象,由此形成流民。至20世纪初,农民集体外出讨饭已成了中国不少穷乡僻壤的习俗。

来源:Francis E. Stafford Collection of Photographs.

尽管有这种种蔑视,乞丐在中国却早已成为一种职业。即使很少有人愉快地去选择这一行当,乞讨却不失为穷人和灾民们在走投无路时的一种谋生机会。历朝历代,一有饥荒灾难,大批流民涌入城镇,以乞讨为生,渡过难关。职业乞丐则更以城市为常居久留之地,使乞讨成为一种都市现象。

乞讨主要在都市

乞讨作为一种职业主要是一种都市现象,但中国农村中乞丐也并非少见。所不同的是,农村中较少见零星的讨饭者,较常见的是成群的乞丐作强盗式索取而非真正地乞讨。历史学家萧公权曾研究过这一现象,并颇具说服力地指出,在18、19世纪的中国农村,许多所谓的乞丐其实是以强行敲诈代替挨门乞讨的无法无天的盗匪,而这种现象在全国都存在。Hsiao, Rural China, pp.457-459.哈佛大学的清史专家孔飞力发现,即使是在乾隆盛世,也有“丐匪”在农村嚣张跋扈,“用武力任意索取”,至今在清宫的档案里还有案可查。Kuhn, Soulstealers, p.470.

事实上有关“丐匪”的文件不仅是入档的政府文牍,而且在当时也是公开的档案,并用以警告民众。例如在福建省发现的许多石碑上刻有政府的公告,证明“恶丐”是使地方衙门常常头痛的问题。据这些政府公告称,丐匪们总是成群结帮,白天以各种名目向村民任意索取,到了晚上则肆行抢劫或偷盗。这些人被称作“棍丐”、“流丐”,或者更直接的“匪棍”。乾隆年间漳州府一带所谓的“棍丐”是“数十成群,冲门打户,日乞夜盗,硬索灶米数斗,不从者放言移尸”,说明他们主要是流匪而非通常意义上的乞丐。这种情况到了19世纪还是如此,如道光三十年(1850)二月初三龙溪县报道:“近来屡有无赖棍徒,勾结外方流丐,鸠党数十,蜂拥吵闹,窥视无人,窃掠鸡鸭、猪只、杂物……”Eduard B. Vermeer, Chinese Local History: Stone Inscriptions from Fukien in the Sung to Ch'ing Periods Boulder, pp.97-100.到了近代又有所谓“吃大户”的说法,并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史学中被誉为农民对地主阶级的一种自发的斗争形式。关于中国大陆史学界对民国时期土匪问题的研究概况,可参阅Xu Youwei(徐有威)and Philip Billingsley, “Out of the Closet: China's Historians“Discover”Repub-lic-Period Bandits, ”Modern China, vol.28, no.4(October 2002):467-499。

所以在农村里,乞丐基本上不是“正常”的挨门挨户的乞讨者,而是以乞讨为借口行抢劫之实的匪帮。农村里不乏零星的因真正贫困而乞讨者,但以乞讨为职业基本上是一种都市现象,本书也将乞丐大体上作为一种都市现象来研究。不难想象,在任何国家和任何时代,农村总是不像城市那样适合于乞讨。最简单的道理是村与村之间的距离是乞讨者难以克服的障碍。

据人类学家施坚雅的研究,中国近代大部分农村中,从一个自然村到最近的一个“标准集镇”(即农村中最基层的有周期性的集市的小镇)之间的平均距离是3.4~6.1公里(约2~4英里),而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的距离也大致相同。这种估计,或称“施坚雅模式”,当然只是大致而言,并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它至少提供了中国农村中社区或村镇分布的一个总图。如果一个人普通的步行速度是每小时3英里(约10华里)左右,则显然每日在村与村之间乞讨是困难的。此外,乞丐们的“工作环境”不止是步行于可能的乞讨地点之间,它还包括人口集中程度、居民富裕程度、商业化程度、社会对乞讨者同情和接受程度,等等。所有这些,城市显然都提供了比农村优越得多的乞讨环境。

中国乞丐一般被视为“流民”或“游民”一类。这两个词在汉代已经存在了。见《二十四史》卷2,第294页。在一般的使用中,流民和游民并无重大区别,都是指居无定处的流浪者,其中大部分人是因灾荒或战争逃离乡土到城镇或较富裕地区的农民。但严格地说,流民和游民是有区别的。流民指的是比较大规模的流浪群,人们因故被迫成群结队地离乡背井,形成所谓的流民潮。这种流民潮往往因灾荒或战事而突然形成,一旦事态平静,流民们大多返回家园。由于种种原因,流民中有些人选择或者被迫选择继续流浪一途,变成长期的游民。所以当流民潮过去后,游民的问题依然存在;流民潮是一时性的,游民问题则往往成为社会的痼疾。

乞丐一般被认为是游民的一种,但他们是一种特别的游民。在一项对晚清长江下游农村经济的研究中,英国牛津大学历史学家科大伟(David Faure)注意到了游民和乞丐的差别。科大伟指出游民“是19世纪中国的一个旷日持久的现象”,而“游民”一词指的是那些在社会上“没有稳固地位”,也“不属于城市”的人们。科大伟强调说后者“不只是一个词语的问题”,而是有其实质上的依据,因为在清代的行政概念上,乞丐是城市人口的一部分,而游民则不是。科大伟指出:“乞丐,如同其他职业一样,可以编入保甲,受一个头目的管辖。”Faure, “The Rural Economy”, p.417.另一位历史学家罗威廉(William Rowe)与科大伟持相同的观点,他并引用汉口的例子来印证。罗威廉指出,以理推测,像汉口这样一个年轻的移民城市中,游民与乞丐的差别不会像在其他古老的贵族式的城市(例如苏州)那样分明。然而事实却是,这种差别在汉口同样泾渭分明地存在。William Rowe, Hankow, p.231.19世纪末在江浙一带生活过三十几年的英国传教士莫勒(Arthur Evans Moule, 1836-1918)也曾注意到,中国的乞丐总是成群结队地集结在大城市里,只有在天气暖和时偶尔地骚扰附近的乡村。Moule, New China and Old, pp. 123-124.

简言之,到了19世纪的中国,尽管绝大部分乞丐来自农村,他们已经被视为城市社会的一部分了,而乞讨也成了一种城市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