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66天

今天是腿受伤后的66天,看似漫长的66天,其实很快,因为我把66天当成1天,过了66遍。

这就很有趣又很过分。

比如说我将宇宸送来的碗莲种子扔进鱼缸,毒死了十几条小凤尾后,开始疯狂内卷,两天就抽出七八厘米的芽。“我的韧带要是能长这么快就好了。”我盯着它们,贱兮兮地想。

时常来看我的除了宇宸和宇轩俩人,还有范队长。

我一直坚信小范会成为他们车队的队长,然后开上他心仪的兰德酷路泽给我们继续当自驾游领队。他每次来都会说些新鲜事儿,我津津有味地听完,又糊里糊涂地忘掉。下次他来接着讲,我又新新鲜鲜地听一遍。

日子本就疯疯癫癫我浑浑噩噩地活,窗外是勤勤恳恳为理想奔波的无数个我。

差不多第40天的时候,我发现长久盯着手机,眼睛干涩难忍,于是录了自己的声音开始听自己写的书。

听到第26章《一篇散文》的时候,我失声痛哭,因为讲的是陈海的事儿,哪怕他半身瘫痪,也是我笃定地认为全世界最完美的人。

我就是这样,一把年纪了,情绪化却越来越严重。对于那些已经逝去的人,反复怀念和思考,然后哽咽着缅怀。

宇轩打算在暑假里当背包客穷游的计划24小时以后就泡汤了,我表现得比他更加惋惜——有时候自私地幻想我长在他的腿上,平步青云与山川。

要是再配上宇宸的眼睛就更好了。

因为他的眼睛生得漂亮,我便喜欢琢磨。譬如这双眼睛深邃不见底的时候,他一定会坐下来陪我煮茶;若是变飘忽了,那一定是被女孩子缠着,准备随便找个借口搪塞我。

我早早就预言过他命里犯桃花,其实这也不难,《易经》之类的根本用不了一点,瞥一眼他的长相就能负责任地判定了。所以没多久,在他眼神飘忽了一阵子之后,那个女孩给我带来了一袋骆驼肉,煮熟的,味道像戈壁滩夜里燃烧的红烛。

前几日午后,西北的风变得温暖,尘土都开始倒映起树梢的绿来。宇宸却表现得忧心忡忡,低垂着头像是瞬间被打败的狮子。

我没多问,因为我知道他会说。

他说那个养骆驼的汉子得癌了……

我的心里突然很难过。能驾驭“沙漠之舟”的汉子,命比戈壁还硬,没什么抗不过去的吧。接着我开始腿疼,钻心的那种,宇宸说到深圳,我便分了心开始向往。

像他这般年纪时,我到过成都。成都多好呀!可一旦与一日三餐挂钩,它就变得苛刻。

“深圳也应如此吧!”我心里的深圳变成了一座山,高的望不到山巅……

忍不住和老牟通了电话,他正和丁老师气喘吁吁地爬庐山。没来由地开始羡慕他的腿,恨自己不争气。

然后开始瞎琢磨,打算写庐山,写我没去过的庐山。

《庐山》

——牟青琦发来的照片,照片里有才抽叶的树,初开的溪,黑色的层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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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追逐唐朝的月亮

你从岩层中裁下一匹玻璃

让所有的山泉倒流进银河的伤口

我想

瀑布在暮色里收拢翅膀时

指纹褶皱里漫过的时间

成为另一条正在生长的山脉

这条山脉

承载迷惘的疼痛和无向的攀登

步履趋着步履

山顶并没有给你答案

从唐朝至今

皆是看不透的面目、悟不透的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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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天,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