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教育的体系

1.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表3-5),以减少和避免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表3-5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1)特种作业的内容。

①电工作业。

②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③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④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⑤登高架设作业。

⑥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⑦压力容器操作。

⑧制冷作业。

⑨爆破作业。

j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k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l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作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本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训练三个部分。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方式。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方式可以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两种。

①岗前培训。这种培训一般集中进行,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严把考试关,对考试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准予上岗操作。

②在岗培训。对所有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中要加强安全监督和实施管理措施,并定期检查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在岗培训。

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员工调换工种时(因为产品调整、工艺更新,必然会有岗位、工种的改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1)教育内容。“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②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③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④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2)教育要求。“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且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表3-6)。

表3-6“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

①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②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事项。

③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要点和易发生事故的地方、部位及防范措施。

④明确岗位安全职责,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有关防护装置、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4.复工教育

复工教育是指员工离岗三个月以上的(包括三个月)和工伤后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及方法和车间、班组教育相同。复工教育后要填写“复工安全教育登记表”。

5.复训教育

复训教育的对象是特种作业人员。由于特种作业人员不同于其他一般工种,它在生产活动中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危险性较大,容易发生重大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对整个企业的生产就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复训训练。按国家规定,每隔两年要进行一次复训,由设备、教育部门编制计划,聘请教师上课。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复训教育卡”。

6.全员安全教育

全员教育实际上就是每年对全厂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再教育。许多工伤事故表明,生产工人安全教育隔了一段较长时间后对安全生产会逐渐淡薄,因此,必须通过全员复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企业全员安全教育由安技部门组织,车间、科室配合,可采用安全报告会、演讲会方式;班组安全日常活动以员工讨论、学习方式;由安技部门统一时间、学习材料,车间、科室组织学习考试的方式。考试后要填写“全员安全教育卡”。

7.企业日常性教育

企业经常性安全教育。如定期的班组安全学习、工作检查、工作交接制等教育;不定期的事故分析会、事故现场说教、典型经验宣传教育等;企业应用广播、闭路电视、板报等工具进行的安全宣传教育。

8.其他教育

(1)季节教育。结合不同季节中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灵活多样的超前思想教育。

(2)节日教育。节日教育就是在各种节假日的前后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国内的各种统计表明,节假日前后是各种责任事故的高发时期,甚至可达平时的几倍,其主要原因是节假日前后员工的情绪波动大。

(3)检修前的安全教育。许多行业的生产装置都要定期大检修、小检修。检修安全工作非常关键。因为检修时,任务紧、人员多、人员杂、交叉作业多、检修项目多,所以要把住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关,教育的内容包括动火、监火管理制度,设备进入制,各种防护用品的穿戴,检修十大禁令,进入检修现场的“五个必须遵守”规定(必须遵守厂规厂纪,必须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必须了解本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遵守危险作业的安全要求)等。除此以外,检修人员、管理人员还要做到有安排、有计划、分工合理、项目清。

检查管理十大禁令

禁止超资质范围检修作业;禁止作业项目无委托施工;

禁止作业项目不挂牌确认;禁止作业项目超合同实施;

禁止作业项目用工不规范;禁止高危项目不执行方案;

禁止安环措施不到位开工;禁止定年修计划随意变更;

禁止供应商擅自项目分包;禁止项目主材甲传专乙供。

检修作业十不准。

①不准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

②不准未办理委托手续、内容不清进行作业。

③不准未经安全教育、交底盲目作业。

④不准未经三方确认挂牌作业。

⑤不准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⑥不准高处作业抛物或落物。

⑦不准无防护措施进行有毒有害作业。

⑧不准未经审批许可动火作业。

⑨不准酒后从事检修作业。

⑩不准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