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重大工程推进贫困地区民生事业快速发展

一 扶贫开发工程——推动农牧区社会快速发展

中国的扶贫开发是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逐步明确和强化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公布实施,中国的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这是国家第一个具有明确目标、对象、措施和期限的扶贫开发行动纲要,以解决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此后随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及(2011—2020)的实施,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经过30多年的努力,中国的扶贫开发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新疆地处祖国西部边陲地区,贫困问题历来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新疆开展了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文化落后状态为重点的大规模扶贫开发工作。自实施扶贫开发工作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针对新疆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振兴贫困地区经济、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政策措施,投入大量的扶贫资金,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和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十一五”期间,新疆积极调整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形成“一条主线、三个重点、七项工作”的工作思路,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对南疆三地州贫困村实行集中连片扶贫开发,以改善贫困乡村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十二五”期间,新疆从政治、战略的高度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到突出重要位置,按照“以区域发展为基础、产业支撑为关键、素质提高为前提、条件改善为保障、发挥主体作用和形成合力为根本”的基本思路,坚持“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完善机制”的工作方针,把南疆三地州、边境地区、贫困山区作为扶贫开发主战场,积极拓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四位一体”的扶贫模式,通过创造大环境带动扶贫、改善民生拉动扶贫、产业就业促进扶贫、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创新模式分类扶贫、文化引领扶志扶贫、大力推进边境扶贫,以及“访汇聚”驻村工作队卓有成效地精准落实扶贫措施,取得了重要成效。

(一)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扶贫成效显著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新疆扶贫开发工作更多的是依据国家以工代赈的方式投入扶贫资金,针对少数生计困难户家庭进行生活物资的救助,总体而言,受新疆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资金的限制,人力和物力等方面的投入有限。1994年随着《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新疆在全疆范围开展了大规划的扶贫开发工作,经过七年的努力,累计解决了130多万人的温饱问题。21世纪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目标要求,结合新疆农村实际确定了“收缩战线,突出重点;进村入户,整村推进”的扶贫思想,并确定了扶贫开发重点县、乡和村,加强扶贫对象的具体性和针对性。经过各级地方政府的努力,新疆的低收入贫困人口已由2001年的285万人减少到2006年底的153万人。[41]

新疆贫困人口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全区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在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南疆地区,其中喀什、和田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三个地州的19个县市贫困人口占全疆贫困人口的80%以上。张春贤在2010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新疆还有标准以下贫困人口227万,约占全区农牧民人口的22%。2001年至2010年的十年间,全区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52亿元,初步解决了284万贫困农牧民的温饱问题,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980元增至2010年的3450元,年均增长13%[42]。近几年来,在国家和对口援疆省市的支持和帮助下,南疆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贫困人口总体基数不断下降。近五年来,自治区政府也把南疆三地州、边境地区和贫困山区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共计实施15000多个扶贫项目,210万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174万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十二五”期间,新疆累计脱贫172.67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2%下降到15%,其中35个贫困县贫困发生率从54.8%下降到24.96%。特别是南疆四地州贫困人口减少135万人,贫困发生率从46.8%下降到22.7%。其中,南疆三地州贫困人口减少124.25万人,贫困发生率从55%下降到26.48%[43]。2016年,新疆5个贫困县“摘帽”,810个贫困村60余万人实现脱贫,2017年,新疆31.74万贫困人口331个贫困村3个贫困县实现脱贫。[44]

(二)大力改善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得到改善

新疆在扶贫开发中,重点大力推进边远地区贫困乡村的基础民生工程建设。1994~2000年贫困地区的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七年间,共新建中小型水库21座,新增库容1.5亿立方米,新增配套机井1855眼,修建防渗渠道1.3万公里,新增耕地和改造中低产田188万亩,基本解决了482万人、1523万头(只)牲畜饮水问题;贫困地区修建县乡公路6720公里,99.5%的乡通了公路[45]。此外,新疆扶贫开发还突出重点人群,抓好山区、荒漠化地区农牧民搬迁转移工作。从1994年至2003年,新疆共投入移民搬迁项目资金8.2亿元,新建行政村规模的移民搬迁点120多处,先后累计搬迁贫困农户4.56万户20.98万人。其中1994~2000年,搬迁移民3.27万户16.08万人,2001~2003年,搬迁移民共计10652户4.9万人[46]

截至2009年底,自治区扶贫办已向新疆贫困地区投入支持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两大工程项目的财政扶贫资金达4亿元,涉及项目总数为387个,已有10余万贫困农牧民享受到扶贫政策的支持[47]。2007~2010年,新疆边境贫困县(市)累计投入民生工程项目资金25.09亿元,实施边境扶贫民生项目6155个,新建和改造抗震安居房61.92万套,247.68万边境农牧民入住抗震安居房。2010年新疆边境贫困地区结合抗震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启动实施了安居富民工程试点工作,项目要求每户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0平方米,每户建筑保证水电气、厨卫浴等设施齐备,房屋内部功能齐全,附属设施配套。2011年新疆边境贫困地区安居富民工程投入资金222.52亿元,已开工安居富民房31.64万户2531.2万平方米,竣工30万套,120万贫困农牧民实现了有家有业的梦想[48]。2010~2013年,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8.6亿元,支持改善贫困群众住房5.88万套,新建牲畜棚圈8.41万座,支持10.12万户扶贫对象发展林果业,为21.93万户扶贫对象提供生产资料,集中解决了一批贫困村的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等问题,提升了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夯实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基础[49]

2010~2014年,全区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0多亿元,累计实施1.3万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2200多个贫困村实现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2015年,新疆加快整村推进扶贫步伐,300个贫困村实现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2016年,中央及新疆财政共安排扶贫脱贫专项资金和扶贫小额贷款141亿元、发展资金29.2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中专项安排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6亿元,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15.59亿元。政府在加大财政资金扶持的同时,社会各界也积极参与到扶贫开发中来。截至2016年底,全区1666家民营企业帮扶了82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64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年各类帮扶项目投资总额达7.7亿元,带动6839人就业[50]

截至2015年底,全疆94%的贫困村通了自来水,96%的贫困村用上了电,92%的贫困村通了路,98%的贫困村通广播电视,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覆盖400多万人口,41%的贫困村达到整村推进验收标准[51]。新疆地区农村农田水利、乡村道路、人畜饮水、生产生活用电、居民住房等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得到改善。

(三)经济发展不断增速,农牧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贫困县市经济总量有了明显提高。1994年到2000年贫困县(市)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4.44%,主要农产品产量增幅明显;贫困地区农牧民收入普遍提高,2000年全区30个贫困县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138元,比1993年增加573元[52]。2001~2009年,新疆扶贫开发共计投入资金119亿元,并带动了相关资金的介入,扶贫开发使3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经济总量明显提高。截至2004年底,新疆低收入贫困人口减至224万人;到2007年,低收入贫困人口减至153万人。贫困县市的人均GDP年均增长9.2%,农牧民实现稳步增收[53]

2009年新疆3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生产总值达402.52亿元,比上年增长14.36%,地方财政收入19.98亿元[54]。就2009年3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纵向发展来看,“比2001年的108.04亿元增长了2.74倍,年均增长17%;农业总产值181.47亿元,比2001年的73亿元增长1.49倍;工业总产值142.31亿元,比2001年的20.31亿元增长6.01倍”[55]

二是产业结构逐步优化。2001年新疆3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产业结构比为55.32∶12.53∶32.15,到2009年产业结构比转变为40.16∶27.63∶32.12,与2001年相比,第一产业下降15.1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上升15.10个百分点,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带动了新疆贫困县(市)经济较快增长。同时,随着国家和自治区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投入,扶贫开发重点县(市)的交通运输、旅游、边境贸易等都得到较快的发展,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有了大幅度提高[56]

三是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贫困县(市)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2001~2009年,用于整村推进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达33.6亿元。2010~2013年新疆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生产发展)资金近80亿元且成效显著。2011年,新疆投入16亿余元对373个贫困村实施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贫困村每个村投入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整合资金村均突破400万元,主要用于新增基本农田、改良草场饲草料地、新建和改造公路、兴修水利设施等。2012年,全区投入扶贫资金总额达到了19亿余元,552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贫困人口的生产资料和家庭财产逐年增多,人均纯收入增加了760元。2013年,新疆623个贫困村实施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投入资金总额达23亿余元,加之各类整合资金共计40.67亿元,村均投入达到了653万元,其中纳入国家整村推进规划的280个贫困村投入资金22.23亿元,村均投入794万元。该年度减少贫困人口35万人,培训贫困农牧民21万人次,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810元,20万户贫困户在实用技能培训和安居房、牲畜棚圈、设施农业建设等方面得到了补助[57]

四是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着力培植和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强化对贫困县(市)特色主导产业的辐射和带动。截至2009年,重点支持认定了128家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贫困农户35万户,人均增收412元。初步形成了“户有增收项目、村有主导产业、乡县有龙头企业”的产业化扶贫格局,贫困地区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

2013年,新疆299个山区特困村总收入比2010年增加10.82亿元,达到20.14亿元,增长116.1%。2014年,新疆17个边境贫困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37元,比上年增加1037元,增长17.6%。十二五期间,新疆35个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293元增长到6833元,年均递增15.7%,高于全疆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299个山区特困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到5420元,比2010年增加了1820.4元,增长50.6%[58]

2016年,新疆35个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05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14元,增长9.7%。以往,农村居民从事第一、二、三产业得到的经营净收入是收入的主要来源。2016年,新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经营净收入人均为3788元,较上年增加104元,增长2.8%。从近三年的历史数据看,新疆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比缓慢增加,由2014年的29.3%逐步提高到2016年的30.6%;经营净收入占比逐年下降,由54.1%下降到47.0%;转移净收入比重逐年增加,由15.8%提高到21.4%。收入结构由单一的收入来源逐步向多元化调整[59]。2017年,新疆35个贫困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7%,比全区平均水平高1.7个百分点,农牧民收入继续稳步增加。

(四)推动农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贫困开发工程进一步推动贫困地区农村文化教育发展。1994~2000年拥有学校的村比例由88.34%上升到97.10%。2001年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率先对贫困地区中小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使全区农村所有贫困中小学生都能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自2004年实施以贫困县(市)为单位的“两基”攻坚计划,到2009年底,新疆3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两基”人口覆盖率达99.8%;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使新疆205万贫困学生受益;在内地开设新疆高中班,在疆内举办初中班,使3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少数民族子女走出大山,到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城市读书,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本领;“双语”教育快速推进,2008~2010年,新疆贫困地区新建780所学前“双语”幼儿园和20所民汉合校,建成7个“双语”师资培训基地,培养了一批“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60]

扶贫开发工程推动农牧区卫生医疗条件逐步改善。2009年,新疆3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医疗卫生机构有942个,比2001年的492个增长了91.46%;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有15001人,比2001年的11842人增长了26.68%;病床有17462张,比2001年的10657张增长了63.85%;3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新型农牧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92%的农牧民患病后能得到及时医治[61]

“十二五”期间,新疆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极大提升。35个贫困县全部实现“两基”教育目标,南疆四地州率先实现了15年免费教育,基础教育条件极大改善,双语教育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加快普及。新农合参合率、新农保参保率均达到98%以上。贫困县农村平均低保补助标准提高1.73倍。贫困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62]

尽管新疆扶贫开发的任务艰巨,但是一系列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扶贫开发工程推动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地改善了基层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农牧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医疗与文化事业得到巨大发展,切实推动了新疆贫困地区社会发展。

二 兴边富民行动——推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由于地理环境、历史和自然条件等诸多原因,中国边境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较为落后,一些偏远地区的基本生活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贫困人口比例较大。由于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民族团结与国家安全、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因此,1998年国家发改委倡议发起了“兴边富民行动”,目的在于振兴边境,富裕边民,随后2000年国家正式启动了“兴边富民行动”。

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边境线长达5700多公里,有32个边境县(市)120多万边民,边境管理区有20万平方公里,有着边境县市分布广、贫困人口多和辖区面积大等特点。2000年“兴边富民行动”启动之初,新疆的霍城、乌恰、富蕴、叶城、皮山等县被作为“兴边富民行动”的试点县,2004年,兴边富民行动开始重点推进,新疆的博乐、哈密、阿图什、额敏、奇台、乌什等县被确定为国家兴边富民重点县。2008年国家将新疆32个边境县全部定为“兴边富民行动”的重点县[63],“兴边富民行动”实施范围同时覆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兴边富民政策在新疆得到大力推广。兴边富民工程在新疆实施十余年来,大力促进了新疆边境地区的经济、科教文化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时新疆结合边境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兴边富民新模式,推出“民心工程模式,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扶贫模式,沿边开放发展模式,科教兴边富民模式等”[64]。2016年,新疆通过实施边境扶贫专项行动,加大稳边惠民政策支持力度,就地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以确保边境地区各族群众如期脱贫。可以说“兴边富民行动”切实推动了新疆边境地区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推动了边境县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兴边富民行动”对新疆边境县市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项目实施以来,边境县市经济贸易、文化、生态保护等都有了长足发展。

从经济发展总量来看,增速明显。2014年,新疆32个边境县国民生产总值达1368.84亿元,比2010年的780.84亿元增长75.3%,固定资产总额1691.35亿元,比“十一五”末2010年的637.79亿元增长1.65倍[65]。2015年,按照边境扶贫80%资金投向一线贫困村、20%投向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一线一般村的原则,新疆安排边境扶贫项目297个,投入2.45亿元,大量资金的投入推动了边境贫困村的发展。同时,“兴边富民行动”还注重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仅2015年,边境基础设施项目就达79个,投入资金5943.9万元,占边境资金总额23%[66]。此外,“兴边富民行动”紧贴“边境”特点,利用地域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2014年新疆边境地区贸易出口总额已达172.06亿美元。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成为新疆沿边开发开放的重要示范区;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建立了集运输仓储、内外贸易、加工制造、海关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兴产业园区;吉木乃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建立,使新疆边疆经济合作区上升到5个。同时,中国-亚欧博览会的举办,为新疆与亚欧各地区经贸、科技、交通、文化、旅游等交流与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

“兴边富民行动”还加快了边境地区的文化事业建设步伐,自2001年开始,中央和新疆财政就投入大量财政扶持民族文化项目建设,“十二木卡姆”“玛纳斯”“江格尔”“阿依斯特”等一批优秀民族传统文化项目被列为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边境地区乡村广播电视建设也是重点,广播人口覆盖率从1999年的81.7%提高到2008年的93.91%[67],广播、电视的覆盖率均已超过90%,十二五末,边境县市广播人口覆盖率达95.27%。[68]

“兴边富民行动”也推动了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4年,新疆边境地区环保机构达223个,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总额达147.2亿元。“十二五”期间,新疆伊犁河、额尔齐斯河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进展顺利。边境地区281.86万公顷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4平方千米,实施退耕还林2.86万公顷,边境地区森林覆盖面积上升到4.24%[69]

(二)有效改善了边境居民的民生

“兴边富民行动”着力解决边境地区扶贫问题,有效推动了新疆边境地区居民的吃、住、行、饮水、医疗等实际民生问题的解决。

整个“十二五”期间,新疆32个边境县(市)1298个贫困村中有757个贫困村实施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累计投入资金103.08亿元,解决了33.4万边境贫困人口温饱问题[70]。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边境扶贫试点,累计下发边境扶贫专项资金9.2亿元,共实施713个项目,对包括阿合奇县在内的17个边境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扶贫开发,探索出“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服务”的路子,大规模实施兴边富民计划和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等民生工程,边境扶贫取得历史性成就。十二五期间,新疆17个边境扶贫开发重点县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开展民生、产业、畅通、服务、保障五大扶贫工程,12万户51万人直接受益,突出解决了边民最关注的吃饭、住房、上学、看病、行路、产业发展等紧迫问题。新疆边境贫困县农牧民人均收入不断提高,已从“2006年的2327元增加到2010年的3753元,2012年达到5556.94元,年均递增率达14.68%”[71]。在基本民生建设方面,坚持项目直接扶持到户、群众直接受益的原则,实现脱贫11万户46万人,边境地区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的61%降至25%[72],边境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此外,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实施边境扶贫专项行动,将2.5万名护边员的补助由每月300元提高到800元至1000元,将7.3万名一线边民的补贴由每月70元提高到每月100元,护边员及其家庭成员和一线贫困边民共计12.5万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73]

兵团也大力推进边境团场民生改善,截至2013年,新疆兵团先后共投入114亿元,支持58个边境团场民生建设,已经解决29.5万居民4.71万学校师生饮用水问题,解决了11862人的用电问题,兵直、师、团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初步建立,边境团场养老保险综合覆盖率达到98.17%[74]。2014年底,58个边境团场生产总值实现193.22亿元,占兵团生产总值的11.1%,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938元,较2009年增长54%[75]。兴边富民项目使边境团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边境团场民生事业得到有效发展。

“兴边富民行动”对振兴边疆、促进新疆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在以往的扶贫经验基础上取长补短,优化边境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推进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极大改善了边境地区贫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提高了边民生活水平、有力促进了新疆边境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三 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提升新疆较少民族民生保障水平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央有关部门在《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问题的报告》中提出,要重视赫哲族等11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工作。2000年,随着费孝通向国家民委做出关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的建议后,国家民委开始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进行调查,决定重点扶持这些民族地区,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这些民族的发展问题。2005年,国家五部门联合编制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实施扶持22个人口在10万以下的较少民族发展的计划,此后扶持计划全面铺开,并通过专项资金扶持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实施前四年共计“安排各类扶持项目8000多个,640个人口较少聚居行政村中已有271个村提前达到了规划确定的‘四通五有三达到’的目标”[76]。经过五年时间,第一轮扶持政策取得显著成效,总体目标与任务基本实现。十一五期间,22个人口较少民族中的640个聚居村已实现“四通五有三达到”的80多个项目指标[77]。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改善、发展能力不断提高,整体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第一轮扶持10万人以下的人口较少民族工作中,新疆有4个民族属于人口较少民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和塔塔尔族,人口总计为65025人”[78]。其中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大多聚居在我国边境线附近,这些民族地处偏远地区,自然环境恶劣,贫困问题突出。200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部门完成了《新疆人口较少民族“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方案》,编制了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计划内容,主要包括乡村通简易公路、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以及农村饮水工程、医疗机构和设施建设、住房改造等,共计有159个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涉及住房改造、农田水利、交通建设、电力建设、扶贫开发、文化建设、教育、医疗卫生和广播电视等多个方面的项目。新疆第一轮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以及各类民生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较少民族面临的实际困难,推动了新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发展。

2011年,国家又出台了第二轮《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加大范围与力度,以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础。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并纳入国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这是民族工作领域首个国家重点专项规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别关怀,以确保到2020年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2011年,新疆为贯彻落实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加快推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自治区(民委)宗教局、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和自治区扶贫办五部门联合编制了《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根据《规划》,新疆人口30万人以下的有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吉克族、撒拉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8个民族,“实施范围为全区8个地州36个县市161个乡镇404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总人口为450745人”[79],规划1191个项目,总投资10.28亿元。“十二五”期间,新疆初步实现了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达到当地平均或以上水平的目标。新疆在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过程中,集国家扶持、政府主导、各部门配合、民众参与、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以及坚持科学发展于一体,项目实施成效良好,推动了新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

(一)聚焦民生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的最重要保障。“十二五”期间,新疆人口较少民族完成了包含交通、水利、安居、电力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一批项目,确实惠及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为之后该地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是加快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1~2013年,新疆农村公路建设里程达23287公里,其中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落投资3.4亿元,建设里程138公里,140多万人口收益。截至2013年,新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402个行政村全部通了公路。二是加快少数民族聚居村落各类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达59亿元,建成水厂78座,铺设了长约6300公里的输水管道,为57万多人解决了安全饮水问题[80]。三是积极服务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社会发展,实施了无电村通电工程,“北疆地区173个行政村,297个自然村,实现通电的行政村有167个,自然村289个”[81],农牧区95%的农牧民用上了照明电。

近几年来,新疆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教育、医疗卫生和科技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教育方面,对农村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小学、初中的入学率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农村寄宿的中小学生大约有80%享受生活补助。2013年,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接受学前教育的约有11400人,接受义务教育的约有29500人,接受初中教育的约有14200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总投资3.4亿元,实施项目400多个,配备医用车80多辆,新农合补偿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牧民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82]

(二)民族特色经济进一步发展,农牧民收入不断提高

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是增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发展内生动力、增加群众收入的重要途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新疆各级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发展本地区特色经济,着力打造特色产业。

在较少民族经济发展上,以柯尔克孜族聚居的克州地区为例,近几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2012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61.41亿元,比2009年增加29亿元,增长89.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236元,比2009年增加1435元,增长79.7%;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5222元,比2009年增加6562元,增长75.8%。2016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100.3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5年增长10.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392元,比上年增收843元,增长15.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4488元,比上年增长9.0%。

从人口较少民族农牧民发展来看,其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迁。如克州乌恰县黑孜苇乡阿依布拉克牧民新村是乌恰县牧民定居重点工程之一,地方政府积极助推柯尔克孜族牧民生产方式转型,结合当地光热资源充沛、可耕地面积小的现实情况,大力发展“戈壁产业”,推动设施农业、花卉养殖、特色林果业发展和劳务输出,开展牧民生产技能培训,以帮助牧民适应新的生计方式。

此外,乌恰县于2005年启动玛依喀克牧民定居点建设,该定居点是由吉根乡、乌鲁克恰提乡、博斯坦铁列克乡、膘尔托阔依乡4个偏远贫困村的柯尔克孜牧民搬迁形成的,并成立了玛依喀克管委会。玛依喀克开发建设的定位是:国际蔬菜基地、生态定居基地、就业创业基地、戈壁草料基地“四位一体”,户均按照一套富民安居房、一片草地、一座大棚、一座暖圈、一座沼气池、一片林地、每户一名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目标建设。乌恰县先后投入近2亿元进行草料基地、抗震安居、定居兴牧建设和戈壁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已开发草料基地2.3万亩,种植林果85万株,建设戈壁大棚1000座。2007年搬迁第一批73户牧民,经过近几年的建设,至2016年,新村共有369户1790人,水、电、路设施齐备,学校、幼儿园、医院、邮政、通信、电视、商店配套齐全。乌恰县玛依喀克定居点通过多元化发展走上了由传统畜牧业向设施农业、特色林果业和特禽养殖业转型的道路,经济发展能力不断提高。该定居点先后被评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示范基地,自治州级先进集体、精神文明单位、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三)推动了较少民族文化事业和自我发展

文化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是文化事业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十一五”期间,国家实施了广播电视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农村无线覆盖工程、东风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电视进万家”活动等,极大地促进了新疆边远地区基层文化事业发展,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十二五”期间,国家、自治区的资金投入明显加大,形成了区、地、县、乡、村的五级公共文化网络。国家和自治区实施了“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送书下乡工程”、电影“2131”工程、“西新工程”、农家书屋、中国新疆文化周万村千乡文化产品惠民行动等一大批重点社会文化建设基础工程,以及演艺团体入基层和农村演出活动等文化工程,同时实施了区、地、县三级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等政策。以“基层文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各项文化事业显著发展。新疆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广播电视事业也迅速发展,“完成了全疆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农牧民免费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目标任务,解决了全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402个村的45.4万人口较少民族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问题”[83]。公共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有效提升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落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需增强人口较少民族自我发展能力,为其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和智力支撑。为促进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富余劳动力就业,“十二五”期间,新疆共计兑现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7亿元,培训补贴9.88亿元,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金1.5亿元。同时新疆还实行普惠制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了全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县及县以下专业技术人才达33万多人。农村实用人才由“十一五”期末的69万人增至77.7万人,完成计划目标90万人的86.33%。这些就业和再就业措施有效促进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84]

总的来说,国家实施两轮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以来,新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本消除了绝对贫困,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当地平均或以上水平,基础设施等公共设施不断完善,民生保障水平及自我发展能力均大幅提升。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基本实现通广播电视、通信息(电话、邮、宽带)、通油路、通电、通沼气(清洁能源)“五通”,基本形成了有安居房、有卫生厕所、有安全饮用水、有稳定解决温饱的基本农田、有文化室、有卫生室、有农家书屋、有活动中心、有体育健身场所、有农家超市“十有”格局。人口较少民族的地区生产总值初步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对新疆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民生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