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抗争与参与

对“抗争”(contention)主题的研究反映出全球化时代国内外学界逐步走向趋同的一种表现。一方面,它反映了国际学界对抗争研究出现“转向中国”的变化;另一方面,经过中国学界持续多年的努力,国内研究成果获得了国际同行的认可。尽管研究出现了趋同,但是对中国社会出现的层出不穷“抗争”行为的研究还缺乏本土的解释力。中国特定发展阶段形成规模宏大的抗争具有非常复杂的原因,现代化进程高速推进,经济社会系统自身的演变集聚了一定的“负能量”,社会系统难以消化,如个体主义、消费至上、金钱迷恋与崇拜、社会交往网络结构的功利化等,规模宏大、影响深刻的城镇化是社会抗争的背景。在强国家发展战略下,政策(决策)不当和失误是抗争的直接触发因素。大规模抗争通常都会带来政策的变化。

抗争是社会基本元素之一,斗争与团结都源自人性,因此研究抗争是思想史上的主题之一。世界范围现代化运动带来社会大转型,刺激学术的研究。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关注抗争议题。按照西德尼·G.塔罗的总结,对抗争研究主要有四个理论:怨恨与集体行为理论(grievances and collection behavior theory)、理性选择与资源动员(rational choice and resource mobilization)、抗争的文化(contention of cultures)、政治过程模式(the political process model)TARROW S G.Power in Movement:Social Movement and Contentious Politics.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1:22-28.

怨恨与集体行为理论是从社会心理角度出发来考察社会抗争。该理论认为社会运动是一种社会紧张关系的表现,游离于正常社会制度体系(组织化程度低)之外,是一种反常的社会心理,是一种具有自我意识的社会涌现(emergent)现象。该理论分析核心是个体被剥夺感带来怨恨,进而产生集体行为。

理性选择与资源动员理论是新一代社会运动理论家突破原有框架,并引入了微观经济学的经济理性人分析假设。奥尔森及其后来追随者都把集体行动视作类似于市场营销的活动,没有共同利益就没有一定数量的人群来参与。人群数量越大,大家越可能存在着“搭便车”。显然奥尔森的理论难以解释大规模社会运动现象。后来社会学家约翰·麦卡锡和迈耶·扎尔德以资源为主题回答了上述问题,个体资源的扩大、职业化程度提升以及外部财务的支持等成为解决职业运动组织问题的答案。资源动员理论是解释社会运动如何开展的,是对早期关注结构的一种批判TARROW S G.Power in Movement:Social Movement and Contentious Politics.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1:24.。资源动员理论对社会运动的正式组织现象具有解释力。

抗争的文化理论来源于人类学、社会心理学和文化史等学科对社会运动现象的研究,关注社会运动的建构意义、对话以及情感等方面的主题。塔罗归纳了三个代表流派:汤普森阶级意识的自我建构;社会心理学派提出“建构”(framing)和“共识性动员”(consensus mobilization)概念来解释社会运动的个体情感因素;历史学的建构主义转向,如福柯对权力结构的研究。文化理论后续的研究开始关注社会运动的激励(motive)因素。

政治过程模式理论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它提出的“政治机会结构”概念,比较有力地解释了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并且用来进行跨国比较研究,解释不同的社会运动的成功或失败。政治过程模式关注到机会与威胁、利用与压制之间的关系。后来有的学者对“机会”与“结构”的逻辑冲突进行了评析,提出用“战略互动”来代替早期的解释。战略互动吸收了博弈思想,更为贴切地解释了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抗争理论明确提出社会运动的主体是缺乏接近决策中心或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机会、能力或资源。换言之,没有开发出公民参与的路径和通道。

从学术谱系的角度看,公众参与的研究源自政治参与,甚至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两者之间的区分是不清晰的。1969年阿恩斯坦在《美国规划师学会杂志》发表了《公众参与的梯子》一文ARNSTEIN S.A Ladder of Participation.Journal of 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Planners,1969(35):216-224.,他认为公众参与是公众权力(citizen power)的一种类型。根据对联邦政府三个社会项目(城市改造、反贫困、模范城市)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实证研究,他注意到社会弱势群体对项目的规划和执行的参与,这些弱势群体在政治经济过程中一直处于被排斥的地位,参与也就意味着权力的重新分配,弱势群体因而获得了权力。从此以后,开启了研究公众参与的新浪潮,从而把公众参与研究与政治参与研究区别开来。

公众参与被广泛接受的定义是国际公众参与协会(IAP2)提出的七个要点:(1)公众参与的信念是那些受到决策影响的公众有权利卷入决策过程;(2)公众参与包括承诺的作为将影响到决策过程;(3)公众参与通过对所有参与者(包括决策者在内)的需要和利益识别和沟通来促进决策持续改进;(4)公众参与积极推动那些对决策感兴趣或受到决策潜在影响的人们卷入决策过程;(5)公众参与征求民众关于如何参与的意见;(6)公众参与需要用便利方式给参与者提供所需要的信息;(7)公众参与需要与参与者沟通他们的投入如何影响到决策。

这些要点表明公众所参与的是公共决策过程,使政策制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众参与有着许多方面功能或益处:如提升合法性,增强信任感;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公民的幸福感;等等。最显著的功能是防止社会冲突,把社会边缘群体纳入决策过程,从而承担起从源头治理社会稳定的作用。

在中国特定发展阶段和制度框架内,按照公民参与对决策过程的影响程度来看,参与的形式有:信息告知(information)、出席(presence)、发出声音(voice)、谈判与协商(negotiation, deliberation)、同意(consent)汉语中“参与”的意思是介入,而并非是参加。国际公众参与协会把参与定义为五个层次的行为:信息告知、咨询、卷入、合作、授权。。这些参与形式对决策过程的影响逐步增强,形成了参与通道(ladders)。在中国,“同意”成为非常重要的参与形式。官方与学界对“参与”理解的差异成为公民参与在中国发展缓慢的原因,因为官方和民众对公民参与公共决策过程都持怀疑态度。如公民参与的主要形式——听证会在中国流于形式,成为政府与民众都关注的话题http://theory.gmw.cn/2011-07/19/content_2301896.htm.

社会抗争和公众参与都是公众的一系列行为。当前我国政府将社会不稳定的表现概括为12种情形:(1)冲击、围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及重点地区、部位、场所;(2)发生打、砸、抢、烧及人员伤亡事件;(3)非法集会、示威、游行;(4)罢工、罢市、罢课;(5)敌对势力插手利用,内外勾结形成热点;(6)集体上访;(7)极端个人事件;(8)堵塞、阻断交通;(9)媒体(网络)出现负面舆情;(10)个人非正常上访;(11)静坐、拉横幅、喊口号、散发宣传品;(12)散布有害信息。

从群体行动的角度看,个体行动排除在研究议题之外。从组织化程度和暴力程度来看,群体抗争行为有:组织化程度高的暴力、低度组织化暴力、无组织性的暴力、集体抗议(占领敏感地区、堵塞交通、游行、示威、静坐、“集体散步”)、信访等。其中信访可以纳入制度性行为范畴内。组织化程度高的暴力行为不是抗议政治,而是革命政治研究的范畴。因群体行动而引发的国家安全也不应列入抗议政治研究的范畴。把上述因素都考量进去的话,抗争与参与之间的系列公众行为形成了一束光谱,简化为如图2所示的“公众行为光谱(spectrum)”。

图2 公众行为光谱

公众行为光谱旨在描述公众行为的转变,其关键点是公共决策过程的变革。抗争政治的研究已表明社会运动的主体是缺少进入公共决策过程机会或能力的社会阶层,而公众参与的研究也表明公众参与公共决策过程能够防止社会冲突,特别是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冲突。公共决策过程成为抗争政治和公民参与研究的交叉点。当地方公共决策过程排斥公民参与时,公民的需求、利益和偏好无法进入决策过程,必然引发公民对决策后果的抗争。同样,大规模持续的抗争、严厉的干部考核和责任追究迫使地方政府领导人转变决策过程,倾听民意,注重民众的利益、需求和偏好。简要地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义是在评估的过程中推进公众参与,通过决策过程的变革,把群体抗争的负能量转变为公众参与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