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能源绿色转型之路
- 张有生 杨晶 高虎
- 1564字
- 2020-06-24 23:15:29
二、主要国家能源转型实践
(一)德国: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成为全球低碳转型先锋
作为世界经济总量第四和能源消费量第五的国家,德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占欧盟的20%左右。1990年以来,德国出现了经济增长而温室气体排放下降的“脱钩”趋势,并在2010年颁布《2050年能源方案》,在全球率先提出从以化石能源为主过渡到以可再生能源为主。
在完成工业化、第三产业产值超过第二产业的大背景下,依靠能源结构调整、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等措施,德国已经初步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脱钩。德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在1979年达到顶峰(3.66亿吨标准油当量),其后波动下行,2012年比1979年下降了16%,比1990年下降了12.5%。据BP(2014)统计,煤炭在德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1965年的64%下降到2013年的25%,而非化石能源占比提高到17%。在非化石能源中,核能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利用比例从1965年的0持续上升到1999年的11.7%,随后开始下降,2013年已降至6.8%,2013年核能利用的绝对量比1990年下降了34%;水能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利用比例基本维持在1.5%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则从2000年起快速增长,从2000年的0.8%持续上升到2013年的9.1%,绝对量增长了10倍以上。受此影响,德国自1990年以来温室气体排放量稳步下降,2011年比1990年下降了26.7%。
2010年9月,德国颁布《2050年能源方案》,成为世界能源低碳转型的先锋,在世界上率先实施能源转型战略。其受保障能源安全供给、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气候和生态等多重目标驱动,2010年制定了《2050年能源方案》,2011年又制定了旨在退出核能、加速使用可再生能源的《能源转型一揽子方案》。德国政府对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设定的量化目标如表1-1所示,德国能源转型与应对气候变化一体化主要政策如表1-2所示。
表1-1 德国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注:∗为2008—2011年数据,∗∗为2010年数据。
资料来源:朱苗苗,2013
表1-2 德国能源转型与应对气候变化一体化主要政策

德国通过强制入网、固定电价来保证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推动电力体系和市场全面改革。德国早在1990年即制定了《电力接入法》,要求公用电网公司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以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都能入网,初步奠定了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基础。2000年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对各项政策做出了明确和细致的规定,目标是使德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到2010年翻一番。其三大核心内容是:第一,强制入网和优先购买,即可再生能源电量必须无条件优先入网;第二,固定入网电价,即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价为20年不变的固定电价;第三,电价负担均摊,即可再生能源电力成本最终由所有消费者共同承担。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后,德国政府决定2022年前永久关闭所有核电站。
除强制入网、固定电价等政策外,为保证可再生能源持续发展,德国正在推动其电力体系和市场全面改革。重点领域包括:①提升电力体系的灵活性。未来能源体系中风能和太阳能将占很高的比例,这给电力系统灵活性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关于德国能源转型的十二个见解》提出提升灵活性的举措,包括扩建电网、根据电力需求运转热电联产和生物质能发电厂、提高火力发电厂灵活度、避免风能和光伏发电峰值或利用其生产热能、工业中的负荷转移和可中断负荷等。②整合电力和热力系统。在以风能和太阳能作为主要电力供应来源的情况下,需要提高系统灵活性。热力部门在提升系统灵活性方面存在巨大潜力。热能相对于电能较易存储,同时热能需求旺季也正好是风能最强的冬季。目前热电联产厂采用的是已经成熟的热电互联技术,中长期来看通过技术改造,辅以热储设备,可灵活地实现电热互转。③推动电力市场改革。目前欧盟提出构建统一的能源市场,德国是欧盟的领导国家,也是能源特别是电力市场改革的推动者,重点需要在基础设施——电网扩建和互联以及市场交易机制上做出变革和创新。新的市场吸引投资需要设计好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确保责权平衡,将总体系统成本降至最低,最终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实现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而运行良好的能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