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振兴实体经济与制造业发展对策
- 费洪平等
- 4307字
- 2025-02-23 11:56:41
一、内涵及“虚”、“实”关系辨析
(一)关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概念
目前国内对实体经济有三个层次的理解。
(1)最狭义的理解,如李星和范祚军(2005)认为,实体经济是指用于描述物质资料生产、销售以及直接为此提供劳务所形成的经济活动,其特征与社会生产再生产、资金循环与周转的经济现象密切相关。郑文博(2004)的理解更为狭窄,仅以实物形态来划分,认为实体经济是用于描述物质资料生产、销售以及直接为此提供劳务所形成的经济活动。它主要包括实物生产的产业部门,主要存在于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建筑业等产业部门,是社会发展进步所依赖的坚实经济基础。
(2)比较居中的理解,如成思危(2002)认为,虚拟经济是指与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钱生钱”的经济活动。实体经济中钱是不能直接生钱的,有了钱先要去雇工人、买原料、建厂房,这样才能进行生产,把原材料、劳动力变成产品,产品通过流通变成商品,商品再通过交换再变成钱,通过这样的“资本循环”,才可能实现增值。黄荣英(2004)认为,实体经济是指物质、精神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的经济活动。它不仅包括农业、工业的物质生产活动,也包括商业、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还包括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现代传媒。
(3)最宽泛的理解,如高国梁(2011)认为,实体经济是以商品或服务的创造为基础,以满足社会物质文化需要来实现其价值,以商品或服务为买卖标的,以获得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和使用价值为目的,通过劳动实现其价值物化为商品价值,以商品供求规律为依据。
国外对实体经济的定义也有差别。金融时报辞典(Financial Times Lexicon)将实体经济定义为:实际生产商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是和另一部分只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买卖行为的经济活动相对应的。这就是说,实体经济指除金融服务业以外经过注册的有生产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即是围绕居民消费的生产与流通的经济活动。而与之相对应的虚拟经济是经济虚拟化(西方称之为“金融深化”)的必然产物,是基于资产价格上涨来获利的经济投资行为。经济术语(Economic Glossary)中将实体经济定义为:与商品、服务和资源相关的经济活动,这部分经济活动是通过使用各种资源来生产商品和服务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简称美联储)关于实体经济的定义略有不同,即除去房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之外的部分,就美国经济数据的构成来看,其中包括制造业、进出口、经常账户和零售业等。
我们认为,从学理上讲,实体经济是与价值实体的生产、流通、交换、分配、消费相关的经济活动,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包括农业、工业和大部分服务业。虚拟经济则是与价值符号的生产、流通、分配、交换相关的经济活动。实体经济的再生产过程的终点和新起点是实实在在的消费,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虚拟经济再生产过程的终点和新起点则止于交换,即虚拟经济产品的消费就是用于交换,其使用价值就是交换价值。正因为如此,虚拟经济必须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并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再生产过程,才能有助于更多更好地创造实实在在的社会财富,反之则只能创造一大堆不能用于实际消费、只能催生资产泡沫的价值符号。
(二)关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关系需要澄清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关于实体经济问题备受关注,各地纷纷出台了一些举措,但也存在不少误区。
1.对于“实”、“虚”内涵一直存在很大争议
这里有四点值得澄清:
(1)虚拟经济本身并非全都是不合理的。比如,居民利用余钱投资房产、黄金等,用以保值增值,合情合理。而且二级市场本身有其功能,比如价格发现、提供流动性等,根本上是为资源配置服务的。但如何界定过度投机也是一大难题,过度与不过度之间并无明确界限。
(2)“实”和“虚”之间的划分并不是简单的行业划分,同一行业里有“实”有“虚”。银行、保险、信托、房地产以及货币市场也不宜笼统称之为虚拟经济,比如房地产业,开发商建房子的过程就是“实”,如果购房是为满足居住需求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需要,那就是“实”;如果为投机获利去炒土地和楼市,那就是“虚”(有时两者兼有)。再比如金融业,银行为居民提供汇款服务,为企业生产提供贷款,券商为民众理性投资提供经纪服务,这些都是具体的服务,满足其实际需求,都应属于“实”。但如果金融市场出现过度投机,或者企业拿贷款资金去炒房炒股,那就不属于“实”。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金融业、房地产业全部划入虚拟经济领域。
(3)同一项业务,“实”与“虚”的划分也很模糊。商品本身有时兼具使用价值、收藏价值、投资价值,比如在流通环节,正常的批发业务是“实”,但故意囤积抬价属于“虚”。近几年出现的“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等现象就属于“虚”。但“虚”、“实”两者之间并没有清晰边界,包括银行自身也不能精确统计放出去的贷款中,有多少是用于自住购房,有多少是去炒房。
(4)新实体经济时代,并非看得见摸得着的才叫实体经济,实体经济不等于实物经济,实体经济不能只局限于生产和制造,服务和流通也是实体经济的重要部分。划分“虚”与“实”的标准,不是看是否生产有形的产品,而是看是否满足消费性需求和生产性需求。服务业也有满足最终需求的,比如医疗服务和金融服务。又如,网店是新实体经济,直接带动了实体工厂的销售;快递业也属于新实体经济,同样既拉动了消费也促进了生产。这些典型的新实体经济行业,实际上都是生产性服务业,都是在为实体经济服务,也是实体经济的一部分。
2.振兴实体经济绝不是要排斥虚拟经济,而是要妥善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毋庸置疑,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虚拟经济出现迅速发展,这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虚拟经济依赖于实体经济,实体经济可借助于虚拟经济,两者具有极其密切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生共荣的关系。一方面,没有虚拟经济,实体经济发展会受到很大影响。虚拟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健康发展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个实体经济的运行效率。另一方面,没有实体经济,虚拟经济便是“空中楼阁”,虚拟经济不能脱离实体经济而独立存在。如果没有实体经济的充分发展,虚拟经济也将难以健康发展,甚至会出现经济“虚火”过旺而危害整个发展的情形。对此,我们必须把握和处理好“虚”、“实”的辩证关系。要避免把发展金融、房地产等服务业等同于国民经济发展“金融化”和“脱实向虚”。在发展实体经济和服务经济过程中,发展金融业、房地产业也是十分必要的。说到底,金融发展是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离开实体经济发展金融,甚至片面强调和过度依赖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就会出现严重的经济泡沫化。
3.不能把实体经济狭隘地理解为实物经济、把新经济当作虚拟经济
当前一个误区是,把互联网经济视作虚拟经济,把实业不振的原因归结为互联网经济的兴起。这里有几点需要说明:
(1)实体经济不完全等同于实物经济。互联网行业不生产有形产品,但提供服务,是基于信息化下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革命的重要标志直观表现,就是产生了一批以创新技术为支撑的大规模的新产业,而传统产业被新产业渗透、改造或替代。人类历史上出现过蒸汽机革命、电力革命、计算机革命,今天出现的互联网产业同样符合产业革命的特征。我国四大互联网巨头百度、阿里、腾讯、京东分别雇佣十几万员工,显著提高了商品流通效率,降低了物流和交易成本,创造了巨大的增加值,提供的税收也相当可观。例如,阿里在2016年平均每天就纳税1亿元。互联网公司除自身对就业和税收方面贡献巨大外,还改造了传统产业,带动了上下游产生大量就业和税收,如OTO模式。其积极意义绝不亚于制造业的技术创新和组织制度创新,与虚拟经济的投机炒作带来的虚假繁荣性质完全不同。
(2)互联网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受资本市场不健全、不规范的影响出现了一些浮躁现象。资本市场过度的投机性炒作也使得一些互联网从业人员不是专心谋求创造价值,而把追求资本增值当作首要目标,一些人不切实际地夸大互联网的功能,也有人打着创业创新旗号,实际搞的是毫不创造价值的欺诈之术。这是资本市场的问题,是政策导向被误用,而不是互联网产业本身问题。
(3)新实体经济是指有效满足客户真实需求、科技含量高、容纳现代人才就业、生态环保的新经济形态,是传统实体经济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升级、转型和发展,两者并不对立,而是一种递进关系。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并不存在对立关系。要改变互联网是虚拟经济的认识,互联网对各行各业的改变是无法阻挡的趋势,新零售、新技术、新金融、新制造、新能源正在变为现实。新实体经济的商业模式是传统产业被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过的新模式,包括融合互联网的零售、批发、生产、制造、物流、金融等服务环节,最终形成以新零售、新制造为代表的全新业态。
(4)新旧经济之间不可避免会存在某些冲突。新兴产业发展,除了会渗透到传统产业中促其升级之外,还有可能会取代一些传统产业,这种“创造性破坏”现象,导致新旧产业之间关系紧张,在历史上曾多次出现过。例如,机器取代手工劳动,汽车取代人力车、马车,铁路发展取代内河水运。新商业模式同样也会导致冲突,沃尔玛席卷美国大大小小城市的十几年里,曾导致传统夫妻店、小商铺大量倒闭,出现了很多批评的声音。由于互联网在效率和成本上的压倒性优势,冲击了某些传统行业或业态,同时它又具有赢家通吃的特点,故而极易瓦解原有利益格局。如何既获得新经济带来的效率优势,又尽可能减小它带来的经济代价和社会震荡,这是政策制定者要思考和应对的问题。“创造性破坏”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必然现象和必要成本,拒绝和抵制高效率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只会给全社会造成巨大而长期的损失。因此,不能把互联网等新经济形态与虚拟经济相混淆。
(三)关于制造业服务化问题
在我国进入工业化后期和后工业化阶段,服务业占比超过制造业和整个工业,制造业也日益服务化,这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必然趋势,要避免把发展服务经济简单等同于去工业化、去制造业化。据统计,我国服务业比重由2010年的44.1%提高到2018年的52.2%。发展服务经济不是要去制造业、去工业化。其实,许多服务业原本是制造业内生或分化出来的,二者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而不是简单的彼此替代。制造业既是服务业的主要支撑力量,也是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主要服务对象。服务业与制造业良性互动、深度融合才能使服务业与制造业相得益彰,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某些小国或某些城市、地区不可能也无必要构建完整的产业体系和大量发展制造业,可以在开放条件下主要依靠发展服务业而发达起来。大国经济尤其像中国这样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大国经济体,有条件也必须发展强大的制造业,构建起独立完整的现代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