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福利绩效研究
- 何贝
- 6676字
- 2025-02-21 16:40:11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2.1 概念界定
2.1.1 生态福利
(1)生态
“生态”(Ecology)一词源自古希腊,《柯林斯英语大词典》中把该词解释为“植物、动物、人类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及这些相互关系之间的平衡作用”。因此,“生态”表明的是一种有机体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且这种相互关系是动态的、复杂的、不断进化发展的(白光润,2003;李良美,2005;杨桂芳,2010;谷树忠等,2013)。
1866年,德国著名自然科学家埃·海克尔(Haeckel)在其所著《普通生态学》一书中首次提出“生态学”这一概念,指出“生态学”是研究地球生物有机体与其所处环境之间作用关系的科学。20世纪60—80年代,生态这一概念被赋予更为丰富的含义,将人类纳入整个生态系统中。正如《增长的极限》一书中表述,生态环境的自然层面与人文层面之间开始产生相互交织的关系。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生态”一词的内涵再度得到升华,被认为是人类所处环境中各种关系的和谐统一。1991年,荷兰自然规划署出版的Ecopolis:Strategies Ecologically Sound Urban Development中,把“生态”界定为“包含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关系在内的,有效率、可参与、具有活力的统一体”。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王如松研究员认为,“生态是物质成果、精神成果、政治制度成果的在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上的具体表现”。(1)中国著名城市规划专家黄光宇和陈勇认为,“生态应该包含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科学技术等与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之间协调发展”。(2)可以看出,“生态”可以理解为自然环境中一切生物生存及发展的状态,及生物个体之间、生物个体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2)福利
“福利”(Welfare)一词,是由well与fare两个词语复合而来,直译为“美好的生活”“幸福的生活”等,原属于社会学范畴。《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把“福利”一词定义为“个人、集体或者社会的健康、幸福、安乐及繁荣”。《韦伯斯特新世界大学词典》中“福利”解释为“一种健康、舒适、感知幸福的状态”。《现代汉语词典》对“福利”一词的注解为“使生活上得到利益”。西方原始福利思想可追溯至古希腊罗马时代,几乎与“经济”思想同一时期萌芽产生。亚里士多德在讨论“公平”和“效用”问题时,就包含早期的福利思想。柏拉图认为“福利代表一种总体性的幸福状态”。(3)“福利”这一概念在中国最早出现于《后汉书·仲长统列传》“使奸人擅无穷之福利,而善士挂不赦之罪辜”的论述中,(4)着重于对物质层面的利益表达和幸福阐述。
在学界中,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经济学等不同领域学者,根据各自不同的研究范畴对“福利”一词的内涵进行界定。德国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恩斯特·恩格尔(Ernst Engel)用“达到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状态”来描述“福利”一词。美国经济学家汉斯·范登·德尔(Hans Van Den Doel)指出,“福利是指个人内在需求的满足程度,是考虑经济因素在内的基于资源稀缺需求的满足程度”。(5)可以看出,恩格尔和汉斯·范登·德尔对“福利”一词的含义界定相近,均把其表述成一种“使个体本身得到满足或精神得到愉悦的程度或状态”。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强调需要从心理学角度来诠释“福利”,认为“其绝非一个经济学概念,应从心理学范畴进行表征,代表个体对幸福的感知程度”。(6)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将“福利”理解为“效用”,认为这种效用“是由事物或者服务所具备的,能够满足个人或者群体需求的特征”。(7)庇古(Arthur Cecil Pigou)坚持了功利主义原则,将“福利”等同于“效用”,认为“福利”代表“人的主观内心状态,其大小可以被测算的”,是用来反映“个人或者群体通过商品或服务消费产生的效用”。(8)经济学家维弗雷多·帕累托(Vilfredo Pareto)认为“效用作为个体的主观感受,个体之间是无法比较的”,并不存在边沁提出的“适用于所有个体的统一的基数效用单位”。(9)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帕累托最优”理论(Pareto Optimality Theory),这也是新福利经济学区别于传统福利经济学的地方。该理论提出以序数效用理论替代基数效用理论,以“偏好”而并非“效用”来刻画福利表现,社会福利的改善应被诠释成“个体福利的增加而其他个体的福利并未减少”。
20世纪70年代以来,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认为,新福利经济学所倡导序数效用理论,并不能揭示有关人际间效用比较的信息,福利并不能以“生产和消费的商品”进行直接衡量。(10)他提出可行能力方法(Capacity Approach),用“个人能力”诠释福利内涵,用功能、能力和自由等概念重新刻画表征福利。(11)在他所提出的理论基础上,诸多学者发展了后现代福利经济学。该理论区别于传统福利经济学与新福利经济学,用以衡量福利大小的“自由”,是指人类行动上的自由,而这种自由的目标是可以被实践的。罗伯特·平克(Robert Pinker)把“福利”分为“集体与个人两个层面”,是指个人的需求和欲望的满足程度,从物质层面来说“主要涉及食物、收入、医疗、住房及教育等基本服务”,从更高的民主权利层面来说,“还包含公民拥有的权利及义务,及参与到社会管理、政治生活的机会”。(12)日本福利学者一番ケ濑把“福利”看作“个人追求生存权及发展权的动态过程”,强调“其不仅只限于个体精神的感知,而是个体拥有的主动追求幸福生活权利的条件及机会”。(13)Prescott-Allen(2002)认为,福利是“个人当下享受的客观事物对其自身主观价值的体验”。Fin-layson等(2005)认为,福利是“个体针对生活、健康、成就、人际关系、安全、社区联系和未来安全等方面的综合感知满意程度”。Kareiva等(2007)界定了个人福利所涉及的6个主要方面,即:健康、工作、知识、物质条件、自我决定权及人际关系。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The 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14)中,把福利细分为物质、健康、社会关系、安全、自由权及选择权等相互作用、有机联系的几个方面。《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SEP)中将福利解释为:①个体的良好状态;②提升个体状态的政府行为和制度设定,这里的福利被界定为“状态描述与动作表达的结合体”。
综合以往学界针对福利这一概念的探究,可以看出,福利一词在内涵上有所延伸,在外延上有所拓展。早期的福利,以效用、利益、满足等作为关注重点,例如亚当·斯密提出的“自身劳动生产物中,使个体得到过得去的衣食住条件,才算上公正”,边沁主张的“福利倾向于给利益相关者带来好处、实惠,并防止利益相关者遭受损害、痛苦”。而后,学者开始更为重视个人感受,而并非简单以物质利益来衡量福利大小。阿玛蒂亚·森为代表的福利经济学者更偏重于以个体能力在消费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的体现程度来衡量福利大小。森还认为,并不应单纯以简单的终极状态,如最终消费、最终收入水平或GDP等,来测算福利大小,需要考虑到个体进行选择的过程及在该过程中拥有选择权利的自由程度。随着人类掌握物质资源数量的急速增长,人们对福利内容的追求也不断增加,不仅包含了物质财富、金钱利益等,还包括了健康、医疗、教育、住房及社会交往关系等诸多方面。
(3)生态福利
生态环境对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当生态环境问题逐渐成为制约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枷锁时,人类开始关注生态危机、环境恶化等严峻现实问题。追求生态健康,改善环境质量,开始成为福利需求的一部分,人们的福利观念也从“单纯追逐个人财富为主的经济福利,转向追求人与生态和谐共处的生态福利上来”(樊雅丽,2009;邓扶平等,2014)。生态福利,是生态化的社会福利,是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扩大了社会福利的内涵,强调人类自身与生态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关系。洛夫斯基(1986)指出,“生态需求是人类福利的基本指标之一,没有生态质量的社会福利,是残缺不完整的。生态福利是衡量人类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刘思华(1988)认为,生态需求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生态需求是指“现代人类经济活动中社会经济系统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资源的需要”,狭义的生态需求主要是指“人类自身的生态需要”。杨柳青(2004)认为,生态需求是“人类为获取最大福利需要而对生态产品所产生的需求”,其本质是谋求最大社会福利,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
生态福利概念的引入及发展,急需完善社会福利思想、理论及其对应的制度。众多学者对生态福利的内涵进行了广泛研究,但对这一概念始终未能达成统一的定义。本研究将“生态福利”界定为“满足人类生态需要的程度”,具体是指一定期间内,由于区域生态环境改变所导致的所属社会成员现有社会福利的影响变化。
2.1.2 城镇化
(1)城镇化与城市化
城镇化(Urbanization)一词,又被称之为城市化、都市化。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现代历史是乡村的城市化”。(15)1867年,西班牙工程师依勒德本索·塞尔达(A. Serda)在其著作《城镇化的基本理论》中提出,他首次使用“Urbanization”这一概念描述乡村向城市转变的过程。
严格意义上来说,国外学者所提到的“Urbanization”,应译为“城市化”。学术界中人口学、经济学、社会学、地理学、生态学等不同学科对城市化的理解存在差异,对城市化的内涵有不同的界定。从人口学角度来看,城市化是指农村人口向城市大量转移、不断聚集,农村人口向非农人口转变的这一过程。巴顿(1984)把城市化界定为“人口向城市集聚的过程”。(16)威尔逊将城市化描述为“城市地区人口的居住比例上升”。(17)英国经济学家C. G. Clark(1960)把城市化定义为“第一产业人口逐渐减少、第二三产业人口不断增加的过程”。H. Eldridge认为“城市化的全部定义在于人口的集中过程”(汤茂林,2001;李振福,2003)。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学者们通常从城市与经济的关系出发,强调城市化是农业经济向非农经济转变,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生产要素产生流动,生产能力得到集聚,并改变社会就业结构及居民消费方式。沃纳·赫希把“城市化”定义为“以分散型为主的乡村经济向集中型为主的城市经济的转变过程”。(18)Henderson和Wang(2005)认为,城市化是将“农村自然经济逐渐转换为城市工业经济”,该观点强调城镇区域的扩张及城市空间布局的调整。山鹿诚次认为,城市化强调“社会结构的改变”,被理解为“人类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文化教育等社会因素不断转变、扩散的演化过程”。(19)Hudeson(1969)认为,城市化强调“乡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变”。库采夫把城市化解读为“劳动分工与交换范围扩大所导致社会形态转变的历史过程”。(20)Friedmann和Lackington(1967)将城市化解读成“实体城市化和抽象城市化”,前者包含“人口、地域、景观等方面城市化过程”,而后者涵盖“文化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城市化过程”。Pacione(2009)将城市化内涵扩展成“城市人口比例增长、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及城市生活方式扩散”三个方面。Schwirian和Prehn(1962)认为城市化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即:①城市中心向周边区域不断辐射;②城市人口比例不断增加;③居民行为模式与价值观念的转变。
国内学术界常采用“城镇化”来表征“Urbanization”,“城镇化”一词的产生,完全是“中国制造”(田雪原,2013)。之所以采用“城镇化”这一表述,是因为中国现阶段城市体系中包括大量城镇,这些聚集了大量非农人口的城镇,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城市,其人口规模无法与国外一般城市相匹配,因此用“城镇化”能够更加精准地描述农村人口向城市及集镇流动的过程。1984年,世界银行报告《城镇化:国际经验和中国的前景》中首次用中文提出“城镇化”这一概念(王慧炯和杨光辉,1984)。辜胜阻在《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21)中详细阐述了“城镇化”这一概念,探求了社会非农化及城镇化发展的中国式道路。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提到“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水平”,这是中国政府报告中首次出现“城镇化”这一表述。随后,城镇化这一概念被政府和学界大量采用,城镇化发展战略,也成为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针政策。刘耀彬等(2005)认为,城镇化是“经济发展、人口迁移、地域扩张、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综合过程”。邹彦林(1999)认为,城镇化会“引起人类生产方式、生产力布局、人口分布及生活居住方式的演变”。陈顺清(1998)、孙中和(2001)分别在各自的研究中表达类似观点,指出城镇化“不仅是人口要素向城市(镇)转移和集聚,而且是城市(镇)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设施完善、职能健全,同时城市(镇)经济关系、社会文明、居民生活方式向农村扩散的过程”。蔡俊豪和陈兴渝(1999)指出城镇化这一过程将导致“区域、人口、文化、生产及生活等方面向城市形态进行演变”。顾朝林(2004)指出城镇化进程体现在“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文化及生活方式向城市(镇)演化转变”。李树琮(2002)认为,城镇化内涵主要体现在“城市区域扩张、产业结构变化、经济发展及社会变革、城市中心辐射作用加强、城乡协调发展”等5个方面。高珮义(2004)将城镇化内容理解为包含“乡村为城市所同化、乡村内部城市化”等在内的5个层次。陈春(2008)认为城镇化内涵可以从“人口城镇化、经济城镇化、土地城镇化、社会城镇化”等方面进行解读。
城镇化与城市化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蔡俊豪和陈兴渝,1999;刘士林,2013;田雪原,2013),二者都是强调农村人口脱离第一产业,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过程。《现代地理学辞典》《城镇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IT50280-98》等专业工具书中,均指出“城市化,又称城镇化”(左大康,1990)。李树琮(2002)认为,城市化、城镇化在内涵上并无差别,均是对“Urbanization”一词的意译。朱铁臻(2002)、马长青(2014)认为,“城市化”与“城镇化”概念一致,所描述过程的内涵一样。冀延卿(2002)认为,“城镇化”与“城市化”内涵表征类似,均是把人口职业的转变和城乡构成的变化作为研究对象。
因此,本研究采用上述观点认为城镇化与城市化概念相同,为避免理解歧义,在书中尽量采用“城镇化”这一表述,但对所引用研究成果中采用“城市化”说法的,不做修改,便于完整释义。同时,在总结学界各方学科观点的基础上,倾向于对城镇化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的综合性过程,进行概念解读。城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资本及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从农村向城市流动集聚的过程,伴随着人口流动、产业结构转变、城市地域景观扩张、城市生产生活方式扩散、城市文明传播、城市特征加强等变化。
(2)可持续城镇化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是于1980年国际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Nature,IUCN)、世界自然基金会(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WWF)共同出版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战略大纲》中提出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WCED)(1987)在《我们共同的未来》(Our Common Future),第一次科学论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满足其生存发展的需求构成危害”,该表述被学界普遍接受并广泛应用。联合国人居署(United Nations Centre for Human Settlements,UN-Habitat),把可持续城镇化过程定义为“经济得以发展、社会得以进步、环境得以保护、人类权益及基本自由得以尊重,从而提供一个更为稳定、和谐、道德的世界”(United Nations, 2001)。Worldwatch Institute指出,可持续城镇化可以实现“材料回收力度加大,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环境不利影响降低,社会福利及公众健康水平提升”(Lea et al.,1992)。Stanners等(1995)指出,可持续城镇化过程可从5个主要方面进行解释:①自然资源消耗最小化;②有效管理乡村人口向城市流动;③关注公众健康水平;④自然资源及公共服务均等化;⑤确保社会多样性发展。Standish等(2013)指出,可持续城镇化要求“经济、社会、环境及政府管理等方面协调发展”。Zhao(2011)认为城市可持续性表现为“可以持续提供社会福利,同时维持并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的能力”。Wu等(2014)指出城市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生态系统服务于人类福利之间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银行联合课题组在《中国:推进高效、包容、可持续的城镇化》一书中,指出“可持续的城镇化,是与中国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条件相适应,能够提供与人民愿望相称的城市生活质量”。(22)赵峥和倪鹏飞(2012)指出,可持续城镇化的核心要义是人口城镇化,主要动力是产业城镇化,必然要求是空间城镇化,三者紧密联系,共同构成可持续城镇化的基本框架。赵旭等(2009)指出,可持续城镇化主要表现为“城镇人口增长与其就业容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城市管理机制之间的协调发展”。
本研究认为,可持续城镇化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城镇化动态过程中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协调统一。具体来说,首先,可持续城镇化是一种同步城镇化,不同于“过度城镇化”或“滞后城镇化”,而是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三者同步发展。其次,它强调城乡统筹,注重整个城市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达到经济竞争力增强、生产力水平提升的目的,并不拘囿于单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它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强调社会公平,致力于减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福利均等化。而且,它要求政府管理者通过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例如,技术、体制、文化等更新变革),协调处理各方利益关系,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各种负面效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