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孙辰,出生于浙江绍兴的山区,山美水美就是山沟沟穷的没有前途。
大专院校毕业后,算是正式告别了家乡来到了传说中遍地都是黄金的大魔都。
不是和朋友一起随大流,也不是有的亲戚投靠,就是自小被周围的环境影响,让我对于大魔都有来自于内心的好奇,向往着能生活在魔都。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其背后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最单纯最原始的想法那就是大魔都的美女多,听说她们都还思想开放,为了美女小姐姐们我也是够有理想的。
来魔都的第一天夜里,我就参观了浦东的三件套,看了浦西的夜景,也看了浦东的夜景,摆渡在黄浦江两岸之间,感觉整个魔都都是我的。
最后我又来到了南京东路,传说中最有代表性和吸引力的一条街,为了更深体会魔都生活,我是一路从东到西一直走到了静安寺。
比喻刘姥姥进大观园一点都不为过,这是我最初对于魔都的印象,感受着魔都的魅力,我确实被魔都迷住了。
从这一天起,美丽的夜景成了我留在魔都的梦想,那天看到的房子,车子,票子,全世界各款女子都深深的吸引着我,成为了我奋斗的源源动力。
那天之后的第二天开始连续二个月,白日当空,朗朗乾坤之下我面对的且是一次次的被拒绝,现实残酷的告诉我,想要留在魔都那是千难万难。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自己太自信了,选择了那些本就不应该攀的高枝。
基于生存还是打道回府的或转移阵地的事情,我当时选择过、徘徊过,但最总还是坚定的选择了留在魔都,因为这里有我许许多多坚持的理由。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是肯定不会成功。
确实,学历限制了我找不到好的工作,最后我也是不甘心的选择干房产中介。
但是我想我的梦想且不曾改变丝毫,某种角度而言反而是更加坚定了我的初心。
不得不说,这个行业我还算是选择准确的,因为当时的大势环境很好。
又有系统的培训,加之每个月业绩的压力,和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还有难以伺候的三教九流人物。
十年磨一剑,让我的变得成熟起来,将菱角隐藏于心,圆滑处事稳重踏实。
三十岁,今天我再一次认真的走完了南京路,眼神看着静安寺那金碧辉煌的建筑心中感慨良多。
十年,大魔都的发展太快了,快的让人跟不上步伐,抬头看看自己,原来自己依旧停留在原来的路口。
自言自语的情绪中我感慨说道:“孙辰,看来魔都并不是你的准确选择。
十年了,事实证明那些魔都女郎都不属于你,她们只属于那些优秀的人群。
她们的思想开放也专属于那些人,而你,只是一个最基层的打工仔。
放弃吧,回到老家在城里买一套一百几十平的房子,娶个老婆应该不是问题。
不要再抱有幻想了,不然你会成为老光棍,你说你是不是应该选择回去,对吧!”
如此又沉默了许久,我又自言自语着说道:“回去,回去干嘛,现在回去亲戚朋友又怎么看待你,是你在魔都混不下去了吗?
回去个毛线,唉,要不再混几年,可是现在形势变了,接下来房产会越来越难做。
难道换一个工作,从零开始,那肯定更难。
怎么办,要不先骗一女同事,又或者,,,算了算了,都不是我喜欢的魔都女郎。”
九点一刻,静安寺地铁站二号线口,我准备回世纪公园去泡个脚放松放松。
顺便在那里来个老情人相聚,那里有肤白貌美、前凸后翘,死心塌地的妖精。
关键还和明星冰冰同名,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看着长得确实有八九分像。
尤其是说的人多了,这潜移默化的让她两变得更加相像,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气质,人类就是这么奇妙。
二号地铁线,有时候会有遇到摆地摊的,今天巧了,百无聊赖中我遇到了有卖文玩核桃和葫芦的。
出于养生的习惯,又或者是冥冥中的缘分,一眼我便相中了其中一个紫色葫芦。
再经过有趣的讨价还价仪式后,我最终用五十块钱将其买了下来。
入手不轻,一路上盘盘弄弄,真的,我当时就觉得很有收获,觉得比看抖音或打游戏有意思多了。
葫芦迷你小巧,一只手抓着盘着正好合适。
唯一缺陷,葫芦从上到下有一条曲线纹,纹路颜色为紫色,想来是什么特殊粘合胶,摸起来手感粗糙,真是美中不足。
选它是眼缘,选它对于此刻的我更是一种情绪。
看到这个有些瑕疵的葫芦时,我当时就感觉这个葫芦就像是自己一样,心里深处有一道先天的残缺。
无论我如何努力的想要改变生活,到头来我依旧是大魔都那种可有可无的存在。
也是出于这种复杂的心理,我将它带了回来,带到了一处很不错的小区。
当然,这三室二厅一百六十几平的房子自然不属于我,但目前归我所用,原因是房屋拥有者回国了。
回国时房东委托我来照看和对外出售,正好省钱,也算是我留在魔都的特殊福利。
回到住处,看着不是特别干净的葫芦,我便用温水浸泡给葫芦做清洗处理,洗去他先天的不足。
带着复杂的情绪,清洗变得过于专注使劲,一不小心左手大拇哥便被葫芦破损处划出一道血口。
感受着疼痛,感受着鲜血的气息,我的心里更是难受,因此我更是用力的清洗起来。
在这种专注和恍惚中,我感受到那条曲线裂纹在不断缩小,想来是快要洗干净了,于是更加用力的清洗起来。
且不曾想,此乃是葫芦在吸收着我的精血而慢慢修复破损处,而不是我所想的洗干净。
一丝丝鲜血正在被小葫芦吸收着,那紫色的纹理也是越来越小。
错觉着错觉,错觉着希望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越来越完美的,在这种稀里糊涂的感觉中,某一刻突然从葫芦身上传来强大的吸力,开始疯狂的吞噬起我的精血。
感受到这种变化,我的精神从恍惚中瞬间清醒,心里更是慌得一笔,离谱自己是遇到了什么鬼怪。
一阵阵专心的疼痛传入神经,这一刻我觉得自己会死,而且是很快就死的那种。
甩不掉,挣不脱。
毛孔倒立,死亡的阴影面积不断扩大。
我知道我是遇到怪事了,由于失血过多我的意识变得模糊不清起来,此刻三十年的记忆像跑马似的快速回放。
就在昏迷之前,我感叹的说道:“我踏马的悲催,人生还没开始就要结束,还踏马的肤白貌美小蛮腰,靠,二十年后老子再来征服…”
昏迷状态中,葫芦没过多久也停止了精血吸收,但变化还在持续进行着,大体是一刻钟左右,葫芦整体呈现出紫色,像是盘了很多年的文玩,一道光华闪过,最后葫芦竟然融入近了我的身体之内。
也是从这一刻起,我进入到一个很奇怪的梦境里面,在这个梦里面,我成了葫芦娃兄弟,拥有了各种神通,最后葫芦娃兄弟合体成就金刚葫芦,那神通真的,老牛鼻子了。
感受不曾出错,这无意间淘来的神奇宝贝紫金葫芦,正是传说中的葫芦娃兄弟的本命法宝。
原来七个葫芦兄弟在战斗中为了自救,只好化为本源逃遁,且不想对手过于强大,最后导致紫金葫芦破裂降品,且也是在灭亡之时虚空破碎,让紫金葫芦得以成功逃脱,兜兜转转历史变迁,万万没想到最后居然让我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