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平替

我没有在陈总家见到陈总,而是在高尺余的书店里见到了陈总。

接到一个意外之外的电话,高尺余说店里来了一批特别的书,肯定合我胃口。感谢他这么多年了还记得我喜欢什么书。

那也就是一批八九十年代的武侠,我与同龄人不一样,他们爱的我好像兴趣不大,他们压根不感兴趣的老古董我却特别迷恋。尤其是上一世纪的武侠,有个叫香港武侠小说的大拿叫梁羽生的,我没赶上他大火的年代,偶尔在一堆人家不要的垃圾里发现了那本《玉娇龙》。

从此千金小姐玉娇龙与马贼罗小虎成就了我少女时代最轰轰烈烈的爱情记忆。

两个门不当户不对的,身份迥异的人喜欢上了彼此,自然是要强行拆开的。以为爱人被杀的玉娇龙,在万念俱灰之时为母亲嫁人。

原以为这对人生从此就以那样静如死水的模式走完余生,没想到罗小虎却再次出现。无论决心多大,爱得多么热烈,最终还是无法在一起。

两个相爱的人再次分开,玉娇龙生下了两人的孩子子,孩子却被调包,换来了一个女儿“春雪瓶”。后来,罗小虎被擒,为救罗小虎,玉娇龙假传军令。救出罗小虎后,玉娇龙却带着小雪瓶,在天山深处隐居起来。

与现在这个以狗血剧情存活的网剧时代相比,玉娇龙与罗小虎的故事实在没有什么爽点,然而我对于那个故事却印象深刻,至今都是心头最好。

因为生活不稳定,那本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载有《玉娇龙》的《今古传奇》也早消失在茫茫的世界里了。

之所以我一定要来高尺余的书店一趟,就是因为他说新到的一批旧书里,就有我的《玉娇龙》。

赶到店里的时候,天都黑尽了。回家的人匆匆忙忙,高尺余的店里也就是最清闲的时候,除了我,没有一个客人。

我一到,高尺余就高兴地跑过来。他穿了一件浅米色的毛线马甲,戴着金边眼镜,看上去很有气质,十分儒雅。

他从一堆还没有来得及整理的旧书堆里翻出那本《今古传奇》,封面便是玉娇龙的飒爽英姿,就像见到了久别重逢的爱人,我一下子扑了上去,接过那本书,不停地在发黄的封面上摩挲着,几乎不舍得翻开,仿佛就像得到一个珍贵的宝贝,不舍得多碰一下。

我说梁羽生是我最喜欢的武侠小说家,我说我对金庸的书一点兴趣都没有。

我罗列了一堆梁羽生的小说名,尤其是《玉娇龙》更是我的挚爱。

高尺余微笑地坐在我对面,一面替我彻着茶,一面感叹现在像我这样爱着连我同时代的人都不爱的书的人实在太少了。

“哎,陈总,这边,这边。”就在我下定决心要翻开那本旧杂志时,高尺余抬起头,挥着手和从外面进来的一个男人打着招呼。

他人走进屋里来,萤白的灯光流泻在他梳得一丝不苟的黑发上。是陈总!高尺余打招呼的这个陈总和我认识的陈总是一个人:明轩他爹。

在这里遇到学生家长,我感到有些尴尬。

“啊呀,高老师也在呀!”陈总,明轩他爹表情惊讶地说。

我脸上堆着笑,身体僵硬,语气有些磕磕绊绊的。如果不是高尺余及时把氛围扭转过来,我简直不知道接下来该与那个老总聊什么。

高尺余的性格简直太适合与人打交道了,三言两语便让气氛活跃起来。当然,这活跃主要是指陈总,看来陈总也是个擅长聊天的人,我主要就是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

谈话的间隙我才知道,陈总竟然也是冲着淘梁羽生的书来的,终于找到了共同话题,我是回避不开,只得说自己为了《玉娇龙》,所以刚刚上完明轩的课便赶到书店来了。

“《玉娇龙》?”陈总稍稍愣了一下,好像在努力回忆。我现在终于,必须翻开那本舍不得翻开的《今古传奇》了。

很快,我就找到了《玉娇龙》,当看到“聂云岚”三个字时,我呆住了,脑子里一片乱轰轰的。我的妈呀,《玉娇龙》不是梁羽生的作品,是聂云岚的!

这,真是太搞笑了。要知道,从12岁读到旧小说《七剑下天山》《玉娇龙》后,我走到哪里都是一通狂吹,这两本梁大侠写的小说如何如何好看,文笔如何如何合我的胃口。

没想到,20年过去了,我才第一知道,这根本就是两个人的小说。

我明显觉得陈总并不熟悉《玉娇龙》这本篇小说,赶紧把话题往梁羽生的其他作品上扯,好在他也没再多想,而是认认真真地问高尺余,说自己需要的几本书都有吗?

高尺余站起来,走到书店的里间,很快便提着一捆束好的旧书过来了。

“喏,早给你弄好啦,你直接拎走就行啦。”高尺余笑眯眯地说。

男人和女人还是不一样的,虽然都喜欢武侠,喜欢梁羽生,显然陈总要的书都不在我正在找寻的书里。这倒是很好,避免了再一次尴尬。

当知道我正在给陈总的孩子上课的时候,高尺余倒是有些意外起来。

“陈总,你什么时候有那么小的孩子?我记得你家大西已经到加拿大留学了呀。”高尺余问。看来,他们看上去虽然很熟,但对于陈总现在的生活,高尺余也并不是很清楚。

对此,陈总倒不避讳,他朗声笑起来,笑着说:“老高,我已经离了两次婚啦,明轩是我和第三任太太生的娃娃。才上小学2年级呢。”这话,也应该是说给我听的。

“高老师,您不介意吧?你们当老师的,婚姻还是比较稳定的。”他说。

“也不是,这得看感情了,合则合,不合则分嘛。”我客套着,并不敢表达自己真实的观点。

根本不需要我和高尺余打听,陈总自己就开始说明频繁改婚的理由。

理由一:第一任老婆仗着娘家势力,脾气太大,陈总把所有的现金及固定资产,大约四五千万的财产留给第一任妻子就分开了。据说,第一任老婆也没有太挽留,留钱比留陈总有意义,那个女人不算太纠缠。

理由二:性格合不起来,会让人英年早逝。第二任老婆知书达礼,下得厨房上得厅堂,性格也温和。刚结婚的时候,陈总怎么看都觉得顺眼。可还没过满二年,陈总发现那二任妻子的洁僻越来越严重,甚至连他剔牙这样的小动作也会让她呕吐。

刚开始,陈总还不断调整自己的生活习惯,后来发现那种约束让自己变得郁郁寡欢起来,后来便主动提出分手。人家也是个知事懂理的人,没有提什么过分的要求,反正没有孩子,也就和平分手了。

目前看来,第三任妻子还在职,应该没啥其他的需要离婚的理由了,我想。

“看来,你和现在这位感情应该很好。”高尺余说。

陈总看了我一眼,笑着说:“我们早分居了,我在城北,她在城南。”

此话一出,我和高尺余都尴尬得接不下去话了。难怪,我去了那么多次,从来没有见过明轩他妈。我这人也不喜欢打听别人的私事,便也不清楚人家的实际情况了。

看着在场人的都面露尴尬,陈总笑着弹了一个手里的烟灰,说:“我们已经在办手续了,下月可以办完。另外,年底我准备再婚!”

高尺余表情僵硬,但仍故作镇定地说:“那感情好,到时候一定去恭贺!

“这把年纪了,不用搞得兴师动众的,领个证就可以了!再说,我这个老婆是平替,也不喜欢张扬,说是想过点简单的日子。”陈总声音柔软,听得出来,心情很好。

平替?我忽然想起在明轩他们家的那个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