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徽州府,大概包括后世的黄山市全境,以及再加上属于宣城市的绩溪县与属于江西上饶的婺源县两县全境。下辖歙县、黟县、休宁、祁门、婺源、绩溪六县,其中州府治所正是在歙县。
这六县之地,两晋时期被划为新安郡,所以徽商也被称为新安商人。而大部分徽商,也正是出于这六县之地,其中更以歙县和休宁县的商人特别出名与活跃。
徽州府的下辖六县,基本都是沿黄山分布。
在江河那个时代,这都属于紧邻风景名胜区,能够吃足风景区的红利,单是旅游这项产业,每年就不知要贡献多少GDP。
但在古代以种地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大环境下,这几个地方就是妥妥的山区。
黄山南北长约四十公里,东西宽约三十公里,总面积达上万平方公里。更号称有三十六大峰,三十六小峰,而且黄山周围海拔达千米以上的高山还多达七十七座。
所以古代的徽州府六县,基本就属于是全被山包围着,典型的山多地少,完全不适合种地。
因为被群山包围,甚至不通车马,只有水道与外界相连,有“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说法,生存环境十分恶劣。
甚至当地还有句流传的俗语,叫“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二三岁,往外一丢”。
意思是说,生在这种地方就是受苦的。养到十二、三岁,在古代勉强算成年后,家里人就往外一丢,靠自己去求活了。
江河穿越过来后,甚至在歙县街头上听到有些小孩儿把这句话当作童谣来传唱。现在他也穿越重生在了徽州,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前世没修过德,积过善,所以老天爷才把他丢到这儿了。
想到此处,江河又不禁无奈地抬头望天。除了肚里暗骂了句贼老天外,也暗自咒骂送他穿越过来的那个人,一个他完全不认识,到现在也还不知道名字的女人。
黄山很早就已经有天下第一奇山之称,在古代也十分出名,诗仙李白一生中便曾数游黄山,写下了五首与黄山有关的诗。
但在古代这种环境下,这座天下第一奇山却并不能为徽州的百姓创造财富,反而是压在他们头上的大山。
靠种地无法生活,为了生存,徽州人便踏上了外出行商的道路。
徽州虽然可供耕种的地少,但在汉以前,这里人口也少,原本也是够种的。但在两晋时期,以及唐末、宋末,都因战乱发生了大规模的移民,有大量北方人口迁徙到了徽州地区。
在战乱的年代,这里山多,不利于大军行进,无疑便成了躲避战乱的桃花源。
但战乱过后,人口一多,原本的地不够种,无奈之下,就得开始操持贱业。
古代“士农工商”中,商人排最末,所以在古代许多商贩是被看不起的,被认为是贱业。
可不像江河那个时代,商人的地位很高。甚至在国外的资本主义制度下,大商人与财阀更是能操纵选举,把持国政,还能当选总统。
早在东晋时期,徽州人就已经开始外出行商做生意。
唐宋时期,徽州除竹、木、桐油和生漆等土产的运销外,商品茶和歙砚、徽墨、澄心堂纸、汪伯立笔等文房四宝产品的问世,更加推动了徽商的发展。
所以徽商在唐宋时期便已经开始活跃,全盛时期则在明末清初这段儿时间。
之所以在明清时期达到鼎盛,则是跟徽商把持了盐政分割不开。
古代很早就已确立了盐铁专营,甚至盐这种在后世非常普通的东西,在古时是战略物资,所以古代各时期一直都存在私盐贩子。
而贩卖私盐,在古代也一直是暴利行业,甚至贩私盐的还容易出反贼。比如被称为唐朝掘墓人、世家大族终结者的黄巢,“天街踏尽公卿骨,辕门遍挂权贵头”。攻破长安日,杀尽了满城公卿世家。
还有元末与朱元璋争天下的张士诚,也是私盐贩子出身,还有隋末的瓦岗寨大头领程咬金。其余还有如朱宣、王仙芝、方国珍等,皆是贩私盐起家。
不过徽商以盐业成长到全盛时期,却不是靠贩私盐,而是官盐。之所以徽商能够贩卖官盐,甚至到后来长期把持盐政,却是跟明朝开国后施行的一道政策有关。明朝所施行的这条政令,名为“开中法”。
而与徽商并称,同列三大商帮之一的晋商之所以能够发家,也是跟这条政策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虽然把蒙古人赶出了中原,但蒙古的实力与兵力并未大损。所以在明初以及中期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都面临北元残部,以及后来分裂的瓦剌与鞑靼的威胁。
在这种形势下,明朝在长城沿线由东往西设立了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太原、延绥、宁夏、固原、甘肃等九个军事重镇,谓之“九边”。
在这九边重镇中,兵力最多时,共部署了八十多万军队。就算少的时候,也是至少几十万。
几十万的庞大军队,哪怕朱元璋设立了卫所制度,可以靠边军自己屯田种地解决一部分,但每年的人吃马嚼,仍然需要中央朝廷供养很大一部分。
朱元璋曾自豪于自己创立的卫所制度,曰:“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但这话也就老朱能自己吹吹牛,实际上却又怎么可能。尤其到中后期,卫所制度败坏,就更加不可能了。
限于古代的交通环境,陆路的粮草运输消耗极大,很大一部分会消耗在运输道路上,因为运粮的民夫与押粮的官兵每日也需要吃饭。所以运输的路途越长,消耗也相应越大。
据载,明初九边每年的军粮缺口需要二百七十多万石,保障这两百多万石粮草供给,对朝廷来说,是极为沉重的负担。
洪武三年,山西行省上书言:“大同粮储,自陵县运至太和岭,路运费烦,请令商人于大同仓人米一石、太原仓人米一石三斗,给淮盐一小引。商人鬻毕,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缴之。如此则转运费省而边储充。”
这就是开中法,朝廷将九边卫所需要的粮食缺口列出,然后民间的商人按要求成功运送完军粮后就可以兑换相应的“盐引”,进而通过销售食盐来获利,从此私人可以光明正大的贩卖官盐。
中盐之法,军守边,民供饷,以盐居其中,为之枢纽,故曰开中。
朱元璋在深思熟虑后,下旨准许,于洪武四年率先在大同开始试行开中法。老朱自己也知道,他的卫所制度并不完美。
盐是生活必需品,在古代是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开中法一出,商人们得知通过纳粮就能获取特卖权,立即纷纷参与其中。
因为开中法是率先在大同施行,所以山西的商人们占据天然地理优势,可以就近运粮。
甚至为了节省运输消耗,许多山西商人们干脆直接在边境招募流民,开垦土地,就地种粮输粮,发展出了商屯。
这么做一能就地屯垦,免去转运的麻烦;二能收纳流民,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三则商屯为了防御北元的劫掠,也会自发修筑防御工事,这也间接增强了朝廷在北疆的防御力量。
如此一来,朝廷省了运费、商人们赚了钱。而北疆粮食的增产,也导致粮价下降、人丁滋生,更利于北疆的稳定和开发。可以说开中法在当时,无疑是切合实际的一项好制度。
也是难得的让朝廷、边军和商民都同时获利的善政,“有明盐法,莫善於开中”。由此,开中法也成为了明朝长期施行的一条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