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族大家庭

在漫长的历史年代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迭经变动,有的民族消亡了,延续下来的民族各自都经历了曲折多致的演变过程。1概略而言,汉族由先秦时代的华夏族发展而来,藏、彝、羌、纳西等族源于古羌,苗、瑶、畲等族为南蛮后裔,而壮、傣、黎等族则为百越所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调查、识别和确认,中华民族大家庭共有五十六个成员,他们的人口数量 2和分布状况如下:

汉族人口为1 286 311 334人(占全国人口的占91.11%),分布于全国各地。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 467 390人(占全国人口的占8.89%),主要分布于西北、西南、东北地区,也有的散居于内地。

由于历史、地理等多方面的原因,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个成员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在几千年的悠悠岁月中,各族之间相互歧视、相互争斗的不愉快也屡屡发生,有时甚至发展到兵戎相见,但是这一切都不能掩盖中华民族发展史的主流——各民族间互相学习、和平交往、共同发展。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在中华民族走向繁荣昌盛的途程中,汉族离不开其他民族,其他民族也离不开汉族。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和睦共处、共同进步开辟了更为辉煌的前景。可以相信,经历了数千年历史熔炉锤炼的中华民族大团结,一定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发扬光大,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中华民族这个和睦的大家庭,必将更加繁荣兴旺。

中国现有民族历史发展演变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1 详见本书附表。该表引自《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879—884页。

2 根据2021年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