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腔全是猪圈里的臊臭味。
沈危发现自己被绑在洞房里,动弹不得。
更糟糕的是,这洞房还真是个“洞”,山洞的“洞”。
黢黑的山洞,两盏红色灯笼高高悬挂着,透着猩红光;
洞壁上歪歪扭扭刻着个“囍”字,像是用爪子刨出来的,旁边还糊着半片风干的鼠皮。
整座山洞,唯一的家具就是他身下的婚床。
青铜门板平铺在地,垫着兽皮与稻草,上面还撒着零零散散的新鲜桃花瓣。
而他,沈危,就绑在这块青铜门板上。
被猪妖一拳干爆的胸口还在隐隐作痛,脑中碎散的记忆正在归拢。
随着两世记忆交融,他总算明白:
他活了,他穿越了,他成为那个与他同名的持刀人。
大周的捉妖师叫持刀人,前身是平阳县衙的五位持刀人之一。
但谁曾想,如今这位被掳上山的持刀人,正心情忐忑地等待着他的新娘——鬃雾岭猪妖首领「血鬃娘娘」的“临幸”。
沈危满嘴苦涩,堂堂捉妖师被妖捉来成亲……这他妈的是来搞笑么。
他在心中喊了一声:“老弟?你还在不?虽然占了你的身子是我不对,但我真扛不住这‘福报’啊!要不你回来?说话啊老弟!操……”
可惜,寂静无声,那原主的意识早已烟消云。
混乱的记忆碎片,穿刺着他的神经,如同一次次电击。
随着记忆的洄游,他终于想起了怎么来到这里——
数分钟前,他在重症病房。
可就当他以为就这样一了百了,一名黑衣人却突然出现在他床位旁,手里拿着一把黑刀。
说话的声音,像一台没有感情的机器:
“用这把刀杀妖,你可以向阎王赊命,但……每用它一次,它就会吃掉你三魂的一部分。”
沈危当时还以为他是个疯子。
直到那把黑刀贯入他胸口,他那停止的心跳——
竟重新脉动起来。
然后,视野仿佛被泼了墨汁,瞬间黢黑。
等恢复光明时,就来到这里。
跟他妈的做梦一样。
但这样的重生与穿越,沈危着实有些不太想要。
同样是死,他宁可被输液管插死,也不想被一只猪日死。
洞外传来陶瓮碰撞声,接着是猪妖们破锣嗓子的赌咒。
如果身体原主人的记忆没有问题的话,那声音应该来自他“新娘”麾下觉醒的猪妖,总计有二十三只。
“老四,我赌这个在娘娘身下撑不到三更天!”
“十三,赌一扇人肝!”
“夯货!他可是持刀人,难道还不如个秀才?我赌一条人腿,押他能活到天亮。”
沈危:“……”
上辈子,沈危睡过三个女人。一个是大学同学,那是他初恋;一个是女上司,结果被白嫖;一个是酒吧认识的富二代,最后像抹布一样被扔了。
可他唯独……没尝过老母猪拱的感受,也不知啥滋味。
不过念头刚起,他就在脑中狠狠地赏自己一个大逼兜,“他妈的,都什么时候了,我怎么可以有这种奇葩的想法?”
他试着回忆,前身这个衰仔是如何被猪妖绑上山。
但得到的信息,却让他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一日前,衰仔奉令押送五十斤「春酲酿」前往州府。
按说这本是小事一桩,以他脚程不到一日就可往返。
但是车在经过白石涧,却遇到意外。
三十里外的鬃雾岭猪妖,竟守在了桥头,仿佛早就知道他要来。
于是,他连人带酒被劫上山。
他当了新郎,贡酒成了喜酒。
虽说猪妖首领「血鬃娘娘」是平阳县周边唯三的化形大妖,神通非凡,原主这个废物在她手里,更是一拳就倒。
但沈危还是不信她有未卜先知的能力,“隔着三十里,就能闻到「春酲酿」的酒香?”
正胡思乱想着,门口醉酒的猪妖突然怪叫着,一哄而散。紧接着,洞口突然灌入一股腥风,混着「春酲酿」的酒香。
“相公,让你久候了。”
破锣嗓子般的女声响起,沈危转头,脊椎瞬间僵直。
洞壁红灯笼映出的光晕里,站着个穿嫁衣的丰腴女子。
雪白胸脯上金丝牡丹绣纹被撑得几欲绽线,裙裾下探出的却是三趾猪蹄,沾着新鲜血液。
只是那张脸,让沈危差点吐了出来。
青灰面皮爬着蟾蜍皮般的颗粒,倒三角头颅上赤瞳圆睁,两枚弯曲獠牙还沾着血肉,两扇硕大的招风耳左右各别着沾满露水的桃枝,枝头几朵残败桃花随着她的喘息簌簌抖落。
他脑中不由浮现自己在猪妖身下婉转承欢的样子,瞬间想死的心都有了:
“……淦!谁他妈说的生死之外无大事?”
猪妖小步向前,笨拙地像走钢丝的大象。
嫁衣下摆沾着的血迹,顺着褶皱缓缓滴落。
沈危舌尖死死抵住上颚,强压下呕吐的冲动。眼睛却盯着自己的脚尖,打死都不看猪妖的脸一眼。他不是不敢看,只是单纯觉得:吃屎之前,实在没必要先闻粪味儿。
猪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猪蹄勾起他下巴。电光火石间,沈危瞥见脚边半尺的阴影里,就在青铜床沿与洞壁的缝隙处,静静躺着一把刀。
那是黑衣人插入他胸口的黑刀。
这让他又生出一丝希望。
虽然他不懂黑刀为何会跟着他穿越而来,但冥冥中总有一丝直觉:
若想活命,他得拿到它。
猪妖前蹄轻轻地勾起他下巴,“相公,抬头。”
硕大的猪鼻快要拱到他脸上。
这就电光火石之间,沈危心中一动,急忙大喊:
“娘娘容禀!这洞房花烛,不能如此草率!”
虽然只有寥寥十余个字,但每一字他几乎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
震得黢黑的山洞嗡嗡作响。
果不其然,贴上来的猪头猛地一顿,那双布充血的赤瞳更充斥着疑惑。她不明白这个白天还抵死不从的男人,到了晚上怎的就换了一副嘴脸?这难道就是人族说的“识时务者为俊杰”?“朝闻道夕死可矣”?
她一时想不明白,但嘴角却咧开一个笑,虽然这个笑有点毛骨悚然:“……哦?草率?那……相公,你倒是……说说看,怎么……个草率法儿?”
沈危扭动着身体,苦笑道:“小人自小漂泊无依,本以为注定孤苦伶仃,哪曾想今夜竟能得遇娘娘这般,惊才绝艳,威震山林的……良配。这想必是小人祖坟冒青烟,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按说,能得娘娘垂青,小人必定肝脑涂地,不遗余力,死而后已。但方才小人细细思量,如此……如此天地交泰,阴阳相合的……神圣时刻,若只皮囊相撞,草草野合了事,这未免……太过亵渎娘娘的身份了。”
猪妖笑了起来,“呵,你这张巧嘴,倒是会哄人,所以呢?”
“所以,小人觉得,”沈危的后背冷汗沥沥,但语气却平稳地吓人:“以娘娘的尊贵身份……,如此春宵良辰,理应效法人间礼法,秤挑盖头,合卺共饮,结发同心……如此方才十全十美……况且,娘娘既着嫁衣,想来必定熟知礼仪礼数……所以小人都斗胆……请娘娘……”
这一套说辞他自己也未必全然认同,况且他沈大郎野合事情也未少干。然此刻他四肢被缚,全身上下也只剩这张嘴还能拼死一搏了。
血鬃娘娘的獠牙在红烛下泛着油光,赤瞳眯成了血线。
她本是鬃雾岭一寻常猪妖,三百年前啃了进京赶考书生的腐尸,竟从《诗经》残页里嚼出三分文气。诗三百中,她最喜《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于是化形之后,竟萌生了出嫁结婚念头,前前后后掳了八名男子上山。
不过,那些上山的男子最后要么当场吓死,要么跪地求饶,要么咬死自尽,要么谎称患有隐疾。于是,一半被她剜心泡酒,另外一半则被她挖了头盖骨制成盛喜酒的合卺杯。
而那个指着鼻子骂她“桃之不夭,何灼其华?猪妖披绸,沐猴而冠”的秀才,更被她剥了整张人皮,做成“囍”字灯笼。
却不想,有心人天不负,这第九个持刀人郎君倒是个妙人。
红鬃娘娘赤瞳泛起水光,连青皮猪脸都隐现潮红:“所以……”
沈危脸上浮起恰到好处的羞赧:“所以,小人斗胆请娘子先为小人松绑,让小人挑起您的盖头……”
娘子二字方才出口,便觉一阵恶心翻涌直抵喉头,想起自己娇羞样子更觉不堪。这让他恨不得用脚趾抠出一条八百里地道钻进去。他心想,“……他妈的,如果这次真的能活下来,那这段光辉历史,恐怕黑得连墨汁都自愧不如吧。”
血鬃娘娘的招风耳抖了抖,蹄爪捏断了牛筋绳索,“既然相公有心,我便允你就是了。”
沈危刚得自由,正想用脚挑起黑刀,但血鬃娘娘却又捏住他的手,那三趾蹄爪捏的他腕骨几乎碎掉。
他心中猛地咯噔一下,以为猪妖识破他的鬼话。
却听她娇羞道:“相公说,挑盖称心需用秤挑红盖,眼下盖头有了,但秤……”
“……秤?秤就不在此处么。”
沈危挑起黑刀笑道。
黑刀入手刹那,一行文字蓦地浮于心间:
「斩祟十四」。
沈危知道,那是刀的名字,但这名未免也太怪了点,居然带个编号。
跟着一式叫「魂饲」刀法如烙印般刻入他脑海。
那刀法起手平平无奇,甚至可以用滞涩笨拙来形容。
可当刀刃真正斩落时,沈危却感自己的三魂被粗暴的撕扯出来,然后一股子脑子都灌进来刀身。
这一刻他仿佛握着的不是兵刃,而是一只吞食灵魂的猛兽。
“操!”沈危心底窜起寒气。
这哪是什么刀法?分明是把他灵魂当做喂养刀的食物。
他心中暗骂一句,“他妈的,真够邪门的。”
黑刀随手挑起喜床上红盖头,沈危笑眯眯地将它盖在猪妖头上。
等到整个猪头被红布裹住,沈危笑道:
“娘子,秤称的是斤两,刀称的却是心意。红盖一挑,娘子是妖是仙,沈某是人是鬼,刻下是缘是孽,一切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