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露锋芒

秦明住的小区,有公交车直达。

这一世,秦明的父母没有任何变化。这也是秦明能快速接受的一个原因,只是出生地从华夏变成了米国。听说是受到了“美利坚梦”的影响全家前往米国。

任务已激活:

“任务名称:名声如雷,迅速崛起”

任务目标:

参与并在公开街球赛事中成为焦点,迅速积累影响力和声望,至少获得一位行业内知名人士的推荐。

在赛场上展示压倒性技艺,让对手和观众无不为你喝彩。

利用社交媒体和街头篮球文化,迅速传播你的名字,获取大量的关注和粉丝。

任务奖励:

超高曝光度:你在街球圈的影响力瞬间提高,获得更多挑战机会。

街球场在媒体不发达的时候是很多NBA球员发迹的地方。

艾弗森小时候他经常去费城的各个街球场打球,比如著名的“Roxborough Recreation Center”,那里聚集了大量街球高手。艾弗森以他快速的突破、凌厉的变向和几乎无人能防的运球技术闻名。他的体型不高,但速度和爆发力惊人,街头比赛中常常一人横扫对手。

一次重要的街球比赛中,艾弗森被一位来自大学和职业联赛的球探注意到。球探看到他的速度和爆发力后,立刻把他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艾弗森后来在大学篮球场上表现出色,正是街球磨炼出的“杀手本能”和个人技巧帮助他脱颖而出,顺利进入NBA,并很快成为联盟的超级明星。

贾马尔.克劳福德他在加州的街头篮球场上,他以花哨的运球和飘逸的投篮姿势著称,经常在街球比赛中秀出各种“胯下过人”、“背后换手”等招式,吸引了大量球迷和媒体关注。

一次在洛杉矶街头举办的街球巡回赛中,NBA球探被他的技巧和得分能力所震撼。当时克劳福德还没什么正规比赛背景,但街头比赛中他展现的控球和创造得分机会的能力让球探觉得他很有潜力。于是,克劳福德被邀请参加大学篮球选拔,随后进入NCAA,最终进入NBA。曾经三次获得NBA最佳第六人奖项。

拉简.隆多小时候经常参加街头篮球比赛。朗多虽然身体不算强壮,但在街球中展现了卓越的球场视野和传球智慧。街头的快节奏和高强度比赛磨练了他的控球和组织能力。

隆多随后被球探注意到,正是因为他在街球场上能冷静地掌控比赛节奏,以及制造各种传球机会。球探看中了他的“篮球智商”,这让他后来在正规比赛中也能成为顶尖控卫。生涯随凯尔特人和湖人夺得两次总冠军,四次入选全明星,三次助攻王,一次抢断王,一次最佳阵容。

秦明,就打算开着家里二手皮卡去里满士的兰道夫社区中心。

刚一进场看台上人声鼎沸,有人嚼爆米花,有人带着音箱在放 old school hiphop。

场边大叔像裁判一样咆哮:“喂!那是走步违例啊!”

球员穿球衣混搭背心,有人戴头巾,有人脚穿拖鞋却照样上场。

秦明看着那群人激烈地斗牛。场边有几个没上场的人,他听见有人说:“少一个人”。

秦明走上前,低声问:“要人吗?”

对方看了看秦那双AJ1和瘦瘦的胳膊,挑了挑眉:“你行不行”

“你会看见的.”秦明笑着走进场。

一个身材高挑的年轻人走进球场,肩宽臂长,穿着一双白蓝配色的AJ1。他没说话,只是拍了拍手里的球,然后缓缓走向中线。

“这个谁啊?”

“怎么没见过,让别人给他一点颜色瞧瞧”

对面,一个本地的后卫走了出来,身高不高,个子结实,满脸写着“我早打过一百场这种新面孔”。

他嚼着口香糖笑了笑:“你一个小前锋也想打1v1?打得动我吗?”

秦明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说:“球不会说谎。”

只见本土后卫胯下急停、变向、假动作,一套骚操作打得花哨极了。

但就在他拔起出手的瞬间——

啪!

一只长臂毫不留情地扇掉了他的投篮,篮球在空中打着旋飞出几步远。

秦明没有表情,走过去把球捡起。

“别闹了,认真点。”秦明说。

秦明在三分线外,一连串胯下运球节奏流畅,每一步都像有节拍器伴奏。

防守人试图贴近,他突然一个体前变向,左探步虚晃,随后急停拉球后撤。

后卫扑了个空。

球出手,弧线优雅,唰——空心入网。

全场爆发一阵骚动。

“这动作也太丝滑了吧!”

“有点东西哦!”

秦明说:“你不举手我就得手。回去让你们换别人,别丢人了。”

第三局,秦明不急,背身卡位,慢慢往里顶。

本土后卫拼命顶防,却只能看着他转身拔起,稳稳后仰出手。

球空中划出一道完美弧线,再次落网。

“3比0,赛点。”

第四局,秦明拍着球,持球单打,一步步逼近防守人。

每一次节奏变化,都像是精心布置的陷阱。

低位假动作,接着一个犀利的探步,再来连续的胯下运球,突然一个(拉球撤步)。

他眼神冰冷地看了眼对满头大汗的额头——

然后猛地第一步爆发,犹如猎豹出击。

一瞬间甩开对手半个身位,迈入三秒区!

垂直弹跳起跳拉满,整个身躯腾空而起!

右手大风车炸扣!

篮球重重地砸进篮筐,铁框强烈震动,球网发出“啪”的一声清响。

全场鸦雀无声,下一秒爆发出如海啸般的惊呼——

“卧槽!!”

“这不是普通人吧??”

“他这是隔着空气把框毁了啊!”“那第一步太快了,根本来不及补防!”

对手摇了摇头,把口香糖吐到场边,说:“服了,真服了。”

秦明望向人群,手里拍着球,轻声道:“谁来?”没人回答。只有音响里还在播放着节奏感十足的老派嘻哈,像是替这安静的场面配上反差感十足的背景乐。

他又问了一遍,语气平静,却像钉子一样扎进场边所有人的耳朵:“没人吗?”

人群窃窃私语。“他谁啊?”“从没见过……不是本地的。”“我看着像麦迪那种打法,但更狠。”

一声轻笑划破沉寂:“啧,我就不信你是神。

人群侧边慢慢走出一个人。

他身穿红色AND1混色套头球衣,黑色头巾,背上用马克笔写了两个歪歪扭扭的大字:“Killer”

他嘴里叼着牙签,走路带风,一边活动手腕,一边说:“兰道夫球场,从来没出现过什么传说。今天要真有,也该我来验证。”人群里顿时炸了。

“是他!Killer回来了!”

“他去年可是打过‘首都街头赛’的冠军啊!”

“这场有意思了……”

他走到秦明面前,笑着看了他一眼:

“你是强,但我不是怕强的。来吧,小子,看看你到底有几成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