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书
人生如书,看人如读书。人的外表像是书的封面,人的内心世界不就是书的内容吗?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人都用一支神笔,撰写着自己人生大书。也许,一天就是一页,一年就是一章。有的人将鬓发写白,成为智者;有的人将生命写红,成为英烈;有的人将声名写紫,成为“大款”;也有的人将良心写黑,成为奸人。直至生命终止,这部大书才算脱稿杀青。
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样高雅;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等粗俗。有的人,虽然封面不起眼,内容却精彩无比;有的人,虽然封面如金似玉,内容却不堪入目。所以,请不要怪母亲没有给你美丽的封面,也不要怨父亲没有给你绘出漂亮的插图。自己这本书,终究要靠自己来写——用你的智慧和勇气,用你的心血和汗珠……
人生在世,草木一秋,谁都是匆匆过客。雁过留声,人过留书。神仙皇帝渴望其书名垂千古,文臣武将渴望其书流芳百世,凡夫俗子也希冀其书世代传承。寿高之人,书自然很厚,但也未必精彩。命短之辈,书无疑很薄,但有的却句句箴言妙语,页页经验人生。
人生如书,每个人的一生,每一个人走过的路,都可以在人生之书中找出相应的章节来,所以人生必定是一本书。
每个人不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只要是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在用自己的行为作笔,时间为纸,在人生的道路上书写着一页页或平淡无奇,或波澜壮阔的无字“天书”……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一件件令人回味的往事,组成一段段章与节,当这本人生的无字“天书”落下最后一个句号时,合上书,组成一部长篇鸿着,留给后人去解读。
别指望这本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都精彩纷呈、绝妙无比,但只要是用心去感悟了,留下的总是最值得留的,当然,也是留有遗憾的。
你在翻阅别人写的书的同时,你写的书也在被别人所翻阅,所以,真心希望天下所有的人,把自己的这本书写得:内容更充实、色彩更鲜艳、韵味更无穷……
写给安妮
请原谅我的寡闻,初听到“安妮宝贝”这个名字还以为她是个外国作家。又有谁曾想到她却是一个地道的江南女子,这也许就是网络和现实的差别吧。
每一次读安妮宝贝的书,都像是一次灵魂的释放。
我对于安妮宝贝的文字。不知道是不是喜欢。或许算是吧,不然的话我又为什么要逃课去买她的书,又为什么每次拿到书都有一种如获至宝的感觉。然而我想,这种感觉更近一点说,应该是好奇。对一个江南女子的好奇。对网络的好奇。对这个现实社会的好奇。是的,她的一些文字写得过分现实。使我有点无法接受。甚至使我对未知的世界产生了一种不明的恐惧。
读安妮的《清醒纪》我的心理压力很大。我总觉得我并不是在读一本公开发行的出版物,而是一本陌生人的日记。那陌生人在脑中逐渐,逐渐,清晰,清晰。每翻过一页,都有一种偷窥别人隐私的感觉。也许这就是安妮的内心世界,她思想里的一部分。
好在她并非故作深奥,也并非装腔作势。
人家都说看一个人的东西久了,就会不知不觉地模仿。这应该就叫做“耳濡目染”。所以,在偶尔的一些行文中,我也会不知不觉地带上安妮的痕迹。可是,没她浪漫。没她深邃。
我觉得她的书我还是不要再看下去的好。因为语文老师说,在高考这种叙事性散文最多也只能得30分。还是应该改看一些叙事性更强的文字。毕竟,我还是属于这个令人无奈的现实的。即使不会有人真正愿意参加什么高考。即使我也一样。也许着就是作文与文学的差异吧!人家写出来成书,就是优秀的文学作品。而我写出来成文。却注定是一篇等外的考试作文。真讽刺。
我不喜欢在网上阅读。因为我总觉得那样过分简单。还是原始一点比较好。
安妮的小说,感觉不象是小说,而更象是散文。有时候,我会像小说或电影里的人物问得“这是生活吗?”一样,我很想问:“这是小说吗?”。可是,即使这样,也总有一股不明的力量引我继续。我说不清。
无聊!我总是爱跑题。对不起,我忏悔。可是我又能怎样呢?有很多时候真的就是记不清自己都做了些什么。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又是幻觉。曾经想过无数次自己会不会死在这样无止境的幻灭里。究竟会不会呢?在等待答案的同时,我有些盼望。
就让我的记忆和这个似乎早已过去了春天一样,不了了之了罢!
酒吧
酒吧,现在几乎成为了每一个繁华都市的一种时尚、前卫的象征,正逐渐地演绎为现代的一种流行‘文化’。如今生活在快节奏,处处充满竞争和压力的城市中,已让年轻的人们感觉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感情和内心世界里的空虚。因此酒吧的出现便为那些感情失落,精神空虚的人们提供了一个可以自由消遣,一个逃避现实,一个追求幻想,一个发泄愤怒的地方。在这样的环境中年轻的人们渐渐地形成了一种可以相互沟通的语言,一种可以彼此理解的文化——‘酒吧文化’。正是这种文化的蔓延,让年轻的人们在各种酒水的刺激,嘈杂震耳的音乐,疯狂痴迷的舞步,昏暗耀眼的灯光中追求着自己的梦幻……
对于所谓的‘酒吧文化’,是在上大学的时候才有初步的了解,但是一直对经常泡酒吧的同学所述说的刺激,疯狂,感到畏惧和无聊。或许是因为很多像我一样从小生活在小城市的人来说,外面的世界的确很精彩,但真正去接触和尝试的人恐怕仅是一小部分。有人也曾这样的说过,你找借口大多数的原因是因为酒吧里的高额消费让你打消了原本想去的念头,只有小部分原因是你已经落伍了,跟不上城市变化的节奏。那时我只有沉默,不言语,免得惹来更多的嘲笑;即便是回答也只能给他一个并不完整,甚至自相矛盾的理由。
直到大学毕业,来到了南方这所大都市——深圳,在激烈的竞争中找到了一份工作。在新的工作环境中感受到了大都市给予我的陌生,考验,失落,即便拥有的快乐,欣慰也只是那短暂的瞬间。那时的我希望自己能一点点的抛弃原本拥有的生活方式,取而代之的是那种现代气息浓郁的都市生活。甚至希望融入那些早已习惯了酒吧里灯红酒绿,烟雾弥漫,奢侈低俗的气氛的年轻人的生活。因为他们身上所散发出的气息,说话的语气似乎无时无刻不夹杂着‘酒吧文化’的底蕴,构成了都市中所谓‘另类一族’的生活方式。由于对这种另类生活方式感到新鲜好奇,我第一次走进了他们的生活空间,尝试着去接受酒吧中盛行的‘另类文化’,但是却最终在酒吧喧嚣的音乐声,嘈杂的尖叫声,低俗的笑骂声中,开始发现自己在这种生活方式里,显得那样的孤独与无助。也许在他们的眼里,无可否认我才是他们之中,甚至是这个繁华城市之中的另类者。
其实不论你以什么样的态度去看待‘酒吧文化’和酒吧里存在的一切,你都可以发现在酒吧中的多数年轻的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故事,然而这些几乎都是现实生活,工作压力,感情挫折给予他们的。所以他们在都市中寻觅到了这种无拘无束,肆意宣泄情绪,一个可以让自己灵魂得到短暂解脱的地方——酒吧,让自己忘掉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压力,忘记那曾经记忆深刻地往事,忘却那曾经留在心灵深处的痛……
酒吧,在深圳这座以外来人口居多和不同文化混合的都市中,依旧展示着它本身所具有的魅力和诱惑,遍布在都市每一个繁华的角落,向年轻的人们渲染着它的时尚,让年轻的人们接受着那所谓的‘酒吧文化’。
怀念校园民谣
现在是凌晨1点,耳机里一直重复地放着一首《青春无悔》。不知放了多久,只知道自己一直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听着,老狼和叶蓓的声音交织着,眼里有泪滴下来。
一直是十分固执的人,总是执着地喜欢一样东西,就像校园民谣。很多人会觉得我就是没事听听流行音乐的人,不知道为什么会给人这种感觉,只是很可惜。可我不是,我最喜欢的其实是简单明快的校园民谣。
现在很少有人能和我一起谈校园民谣了。那天说起《白衣飘飘的年代》,在场的竟然没有人听过。可是,我却依然固执地喜欢。
不知道朴树是否能算校园民谣的歌手,只是十分喜欢那首《那些花儿》。朴树总会让人想起孩子:不加任何修饰的嗓音,总带着几丝无辜,几丝寂寞,让人想起孤单的小孩子。《那些花儿》是《那时花开》的插曲,它的歌词,写得很好,记得有许多人写文章时都用过。朴树的歌也很好听,稍显孤单,单纯的嗓音。最喜欢的却是曲子里周迅的笑声和水声,像幻觉一样的隐约,那笑声总有几丝像哭泣,莫名地让人悲伤。《那些花儿》很多人都翻唱过,但还是最喜欢朴树的,因为朴树那种孩子般的孤单是谁也学不来的。
说到校园民谣是不得不提老狼的,他的《同桌的你》的确是很经典,有很多人喜欢。很喜欢《恋恋风尘》,带点华尔兹风格。老狼的嗓音是很内敛的感觉,明媚的,带一点点沙哑,却是忧郁的,听到这种干净的声音总会让人不由得心情舒畅。
那些男生可以把《模范情书》唱得很好听。记得曾经有个男孩子,在我们面前,一边弹吉它,一边唱《模范情书》,干净得一如他身上的白衬衣。
第一次听叶蓓的声音,总觉得有几丝天使的感觉,觉得这样的声音应是在唱诗班的,纯洁,明媚。一直很喜欢《白衣飘飘的年代》中的叶蓓,穿白衣的长裙,梦呓一般地重复吟唱那简单的歌词:“那一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一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一个白衣飘飘的年代。”很简单的感觉,一如我们的青春。觉得叶蓓的声音是天生唱校园民谣的,《B小调雨后》里那带点西班牙风格的感觉,叶蓓那几声呼喊,总会觉得很美妙。这是我唱得最多的一首歌,那些音符真的是很优美。《纯真年代》里的每一首歌都是那么美好。
可惜现在的叶蓓不再“白衣飘飘”了。记得叶蓓穿着吊带裙子在《双鱼》的旋律中舞动,已没有校园民谣的感觉了。特别是叶蓓的新专辑《幸福深处》,那个依然纯净的声音已经不唱我最喜欢的校园民谣,真是让人很遗憾。只是,每一个人都会长大的。
丁薇在《断翅的蝴蝶》里的声音像极了旧上海的歌女,在我的感觉中应当是穿着旗袍的,没想到后来看MTV发现丁薇也穿着白色的裙子。丁薇的声音带一点妩媚,很让人喜欢。最近看许多音乐奖都有丁薇,只不过不再是《断翅的蝴蝶》的那种感觉,也不太爱听了。
那首《青春无悔》总是最能打动人的,高晓松的词曲,老狼与叶蓓的声音,应当算是最完美的组合。一直很喜欢听曲子中的钢琴声,总有很高雅的感觉,那歌词是十分打动人心的,有时听着听着总会让人无端落泪。我曾经把它的歌词抄在纸上赠给同学,希望所有人都会懂得。
前几天才知道,原来小鱼和我有一样的喜好。我们聊老狼、叶蓓、朴树,还有郁冬,旁若无人地唱《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然后双双笑倒,我们真的是很相像的人。
我们这个小城市几乎买不到校园民谣的卡带或是CD,很多歌曲都买不到,大家都在听流行歌曲,还有时下最流行的网络歌曲。没有多少人能记得校园民谣,我却依然怀念那些校园民谣,那些白衣飘飘的年代。
快乐是什么
从前有一个生活殷实的村夫,他拥有良田千顷,稻谷万担,但他仍不满足,觉得自己还不富有,也不快乐。他想,国王是天下最富有和最快乐的,自己为什么不去当一当国王,好好享受一番呢?
于是,村夫罄尽家财,举事造反。他率众南征北战,驰骋疆场,终于得到了辽阔的土地,征服了许多地区。最后,村夫当上了国王,拥有强大的军队,贤明的大臣,智慧的军师,无数的佳丽和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这样的日子过了不久,宫廷有了斗争,民间有了事端,他整天郁郁寡欢,感到自己不快乐。
一天,他问大臣们,谁是天下最快乐的人?臣子们知道国王闷闷不乐,不知如何回答。一位大臣小心翼翼地说:“天下最快乐的人,要在民间才可以找到。”
国王于是带上这位大臣微服私访,来到民间寻找快乐之人。终于有一天,他们走进一个贫穷的山庄,听到有一个人在放声歌唱。循着歌声,他们找到了正在田间耕地劳作的唱歌农夫。
国王问他:“你这样忙碌着,又苦又累,还放声歌唱,难道你是天下最快乐的人吗?”
农夫笑着答道:“我无时无刻不感到快乐,因为我的劳作使我看到明天的收获!”
国王见农夫说的很有道理,就把自己的身份和此行的目的告诉了他,向他请教对快乐的理解。农夫说:“我原来也不快乐。当自己缺衣少食时,我看见了光着身子的叫花子;当我没有鞋子穿时,却在街上遇见了一个没有双腿的人。从那以后,我就不再沮丧,变得快乐起来!”
其实,快乐原本是一种感受,因人因地而异。快乐就像沙漠里的水,只要你愿找,总是会有的。如果说人生是一面背负沉重的山坡,那么快乐就是开在这面山坡上的无处不在的鲜花。
永恒的人生
人生,这个词人人都很熟悉,但人生这两个字你是否真正的去品尝,去体会过呢?
人生它仿佛就像一本无字天书,永远也读不到尽头。读到的是别人的,是自己的,是辛酸的,是快乐的,谁也不会无动于衷地读下去,我们都在为这本无字天书做下笔录。
人生它包含了四大必读的书籍,这四大书籍是喜怒哀乐,你认为你不愿意就可以不读了吗?你想逃避,别做梦了,连神仙都逃避不了,你一个普通的凡人就能逃避的了吗?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只不过每个人的人生遭遇不同罢了,就是因为遭遇不同而导致地位不同。其实无论任何人,他所出生的家庭都是很平凡的(高贵家庭他也是从平凡变成高贵的)。就是因为遭遇不同,所以导致地位不同。我想无论是高贵的家庭,还是平凡的家庭,他们总是很普通的,难道不是吗?你呢?你是否认真的去体会你自己的人生呢?
我们每日醒来,第一件事那就是开始品尝人生,在体会人生,在感悟人生,难道不是吗?
人人皆为读者,也是作者。含着泪写下那几页的时候,读一读别人的书,理解人生,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在哪里停止就再重新开始。人生是拼搏的人生,人生是奋斗的人生,没有追求,没有激情,它是暗淡无光的;有了目标,有力努力,那才是一本好书。
人生就是这样。
一页一页地品读,翻到浸满泪水的那几页,不怕,不消沉,这才是书中精华。
人生永无止境,人生变化万千,永远也不会完全读懂。可这里最难读懂的,也就是最有价值的,便是那泪水和泪水之后的笑声,看到的是奋斗的力量,读出的是激昂的高歌。
读你的人生,读别人的人生,读每一个人的人生。
把握自我
黄昏,一抹残阳,几声蝉鸣。英子独自徘徊在回家的路上,她的心沉重,腿也沉重。家,那是怎样的一个地方:矮墙,黑屋,油漆斑驳的桌椅床柜,瘦弱苍老卧床呻吟的妈妈……她做梦都想带着妈妈远离如今面对的一切,拥有一个象样的家。为了这一切,她废寝忘食孜孜不倦地读书,希望将来有一天实现自己的夙愿。然而,今天在学校发生的一切,使这个愿望变成了泡影……
自习课上,老师宣布:“同学们,今天我们要填报志愿,下面我把各校招生及收费情况向大家介绍一下……”
“英子,你报省重点高中吧,将来绝对能考上国家重点大学,绝对可以改变你一家的命运……”
英子木讷地摇了摇头,她知道对于她来说那昂贵的学费是一个惊人的天文数字。
整整一节课,英子爬在书桌上一句话也没说。最后老师说:“大家回去同父母商量一下,明天把志愿报齐。”
暮色愈浓了,离家愈近了,怎么跟妈妈说呢?英子低着头,用脚踢飞一块块的小石子。突然她看见一个黑色人造革书包躺在路旁,英子下意识地弯下身子,拉开一看,隐约看见包内有一沓东西,拿到眼前仔细一看是人民币。英子虽没数,但她估计这笔钱足够支付她几年上重点高中的学费,足可以治好她妈妈的病。她心里掠过一丝惊喜,如同黑夜里的一道光亮。继而,她眼前出现了生活中的一幕幕:起早贪黑辛勤劳动的身影,为给孩子看病东挪西借的痛苦忧愁的脸,为供孩子上学整日劳作青筋暴露的手……
英子小心地拿起包,拉好了拉链,揣在怀里,在那儿站了许久许久,突然她掉转头向镇上派出所的方向走去。她的脚步越走越快,越走越轻,当她迈进派出所的大门时,她觉得走进的是正义之门,让“义”牢牢地捆住了自己,心里感到无比的欣慰,她知道,她终于把握住了自我,并坚信,只要把握住自我,一定会拥有美好的人生。
静感大自然
鸟语花香,潺潺的流水声,是我们接触大自然最常见的景象,正因为我们无时不刻都在接触它,却使之变得平凡。倘若静下心来,用心去感受它,似乎也别有一番滋味。
秋风吹拂下的落叶,当它落地的那一刹那,它的生命就此划下句点。它,曾经灿烂过,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生气勃勃;它,曾经在春雨的滋润下,显得容光焕发;它,也曾在暴雨的狂轰烂炸下,显得意气风发,而这一切都随着落地而宣告结束,等到来年,在春风吹拂下,以及化作肥料的枯叶,使它又重新来过。而人生,不可能重来,时间随着你的虚度而悄悄流走。若能重来,也就不会有苏轼的“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鲁迅也不会用“时间如海绵,只要你愿意挤,绝对挤得出来”来呼吁大家要珍惜时间,自然界这么平凡的一幕,只要用心去感受它,确实会有一番滋味。
推开窗户,静静的凝视窗前的雨露,像牛毛,像细丝,在地上汇成一处小溪,延着低洼处,延长而去“汪洋大海于溪”,小溪则汇于不起眼的小水滴,就如百楼大厦始于基一样,一切事情都是从小事做起,刘备留给刘禅的遗诏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往往一些人忽略身边的小事,因为它小,它平凡,而忽略去做,而“百楼大厦始于基”的道理人人都懂,最终只有使大楼毁于一旦,人都有一颗心,一颗平常的心,以平常心去对待每一件小事,这才是做事的基础。
在自然界中有着千奇百态的万物,雄奇山峰,广袤的原野,欢快的溪流,深沉的海洋,朝晖夕阴,零来暑往,花开叶落,鸟语虫鸣,倘若静下心来,去品味其中的奥妙,感受其中更深的含义,却实是别有一番滋味!
网
一提到网,大家都有不同的想法,渔网、蜘蛛网这些不再为新鲜话题了,大家谈论更多的是无形的网,像法网、情网、关系网、心网,看来复杂,听来烦躁,其实也不,因特网上就包罗万象,聚集了所有的网。
这个时代的学生,都流行上网聊天,我当然也包括在内,当初也只是好奇新鲜,也结识了许多网友,有些也真成了现实中的朋友,不过说实在的,那些在聊天室里吹得自己有多好的,在现实生活中都有是……嘿嘿,我也不便说啦,否则就会成为“网上通缉犯”。还有,就说说亲身体验的一段“网恋”吧!而且是恐怖版的。我和他谈得很投机,后来关系也变得有点那个,但那是在电话中、网络中,我可以向他倾吐我的困惑,而他也可以把我从重重心网中拯救出来,于是我们便陷入了“情网”,一个虚构的“情网”,好景不长,那天的见面,简直是场噩梦,他真的很青春——满脸青春痘,而且又高又瘦,只要有点道具修饰就可以去演“白无常”了。我的视觉神经就这样被折腾了一下午,我这才明白港剧为什么那么完美,大家都有看过“纯属虚构”这几个字吧,是的虚构的主是不一,现实中能找到你在电脑前幻想的见面时出现一个风度翩翩玉树临风的白马王子吗?不,因为白马王子那么吸引人就因为他是虚构的,他不曾出现在现实中,之后,我便不敢上那个聊天室了,远远地离了它,重回现实。这也是因特网下网友们常常演出的“肥皂剧”。无声无息的,一个肥皂泡破开来……
有一句话叫“因特网上商机无限”,其实其下联应为“因特网下陷阱无边”横批“多加小心”。前天看报纸才见到一个富家小女上网,简直单纯的可以,说得难听些叫“白痴”,被人骗去绑架勒索了一百万,还好没有被撕票。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缍成功的救出了人。还好有法网,网住黑客,网住图谋不轨的人!
其实讲来讲去,所有无形的网还不都缠绕在一起了吗?所以全称为网,网罗天下万象。
窗外随想
推开那扇窗,玻璃上的露珠像突然间感受了重力似的,齐着心,肩并肩地滑落,留下一道道水痕。一阵阵透着清凉的风凉徐徐拂着大地,大地上的一切。远远东边的天际间,旭日初升,一张张薄云衣着绯红,欢乐地飘跃着,一缕缕阳光穿过薄云,带着那份欢乐无尽地洒往大地……
忽地,耳边传来阵阵清脆的鸟叫声,那是几只麻雀在电线上梳妆打理,记得当年,曾有一大群麻雀飞抵于此,小孩们争相观看。一个奇谬的故事于此时诞生了,说是这些是闽雀,在与浙江的麻雀几番大战后,败下阵来,溃散到这里。故事很荒谬,但当时却牵动着我们的心,我们渐渐对它们起了爱怜之心,还不时找些食物喂它们呢。就当那故事为真吧!想如今,这麻雀应是安居于此,享乐其中吧!那小鸟的底下,是一片绿的海洋,绿树、绿草、绿菜交错。绿的底下是那土,那土里,也许藏着蟋蟀,也许躲着蚯蚓。这虫儿可是田中游戏的主角。蟋蟀的叫声,在夏夜里是最突出的。它们一叫,我们便蜂拥着循声而进。它们敏捷得很,每能在十几支手间穿来跳去,弄得我们人仰马翻。但人总胜一筹,小小的蟋蟀还是成了我们的囊中之物。我们也玩斗蟋蟀,当然无法跟专业人士相比,但也别有一番风味,往往它们挤在一块,看似扭打,实则是被我们硬拉到一块的。捉蚯蚓容易多了,若不是为了到海边垂钓,也是很乏味的。
隔着那横卧着的海堤,能望见的只是一点点的蓝,还不时闪着光。料想此时的海正涨着潮吧。海是危险的,这是大人们蒙小孩眼睛的布。布外世界更令我们好奇。于是三不五时就偷溜到海边,瞧瞧这危险的海是怎样的。不目见,岂能臆断其事。果然与众不同,那气势令我为之惊叹。“大江东去,浪淘尽”应不如此景象吧!
这窗外的处处无不洋溢着往日的欢乐,充满昨日的精彩,那点点滴滴直叫人留连忘返,但男儿志在八方,岂能拘于这一窗之地。美好的未来正等着我们,扬起人生的帆,出发吧!
家的随想
最爱,莫过于那个家,那个属于爸爸、妈妈、姐姐和我的家。家不算热闹,却也温馨;不算富裕,却也舒适;不够宽大,却是我——恋家的孩子的安适栖息之处。在我看来,家就是天堂,就是我最安全的避风港。
而今,我去异地求学,得离开它的关怀,它的呵护,它的“束缚”。离开它,我彷徨,失落,痛苦。于是,不在家的日子,家让我魂牵梦萦。我常常想:乡思是女儿红,时间越久,喝来越醇香;乡思是绳,系着我又连着家;乡思如烟又似雾,挥不去,抹不掉。乡思啊,是在家的人所体验不到的一种幸福与痛苦!
而每一次回家,我又把我的所感所想、所忧所思一股脑儿塞进背包,带给那个慈祥的家。小憩时,我总爱依墙而坐。因为,又回到家的我想聆听她的心跳,感觉她的温暖。甚至有一次想拉住妈妈陪我一块儿听时,她莫名其妙地用手按住我的脑门儿,以为我生病说胡话。我知道,我是清醒的。家对于我来说是有说生命有感情的,要不,家怎么能够一次又一次倾听我的诉说?要不,我怎么那样地依恋她?
家是有形的,也是无形的;家是具体的,也是抽象的。家曾说:“爱我,就该离开我,不要留恋我的怀抱,就该飞向辽远博大的地方。”哦,我的至爱就是我的家!我发誓将尽最大的努力,回报你所给予的一切。
再见,我的家,我得离开你了。等着我吧,我会满载而归的!
简评:这是一篇不足600字的抒情散文。对“家”的至深情感,如一条清澈见底的山间小溪,从作者的心里流出,溢满全篇。第二段起始点名“而今,我去异地求学”的背景后,或重彩,或淡抹,将自己对家的依恋情感错落有致地尽情抒发,颇具感染力。
有这样一个故事。
在暴风雨后的一个早晨,一个男人来到海边散步。他一边走一边注意到,许多卷上岸来的小鱼被困在浅水洼里。用不了多久,这些小鱼都会干死的。
男人继续朝前走着。他忽然看见一个小男孩不停地在浅水洼旁弯下腰去——他在捡起水洼里的小鱼,并且用力把它们扔回大海。
终于,这个男人忍不住走过去:“孩子,这水洼里有几百几千条小鱼,你救不过来的。”
“我知道。”小男孩头也不抬地回答。
“哦?那你为什么还在扔?谁在乎呢?”
“这条小鱼在乎!”男孩儿一边回答,一边拾起一条鱼扔进大海。“这条在乎,这条也在乎!还有这一条、这一条、这一条……”
请根据以上故事作文。文体不限,题目自拟,字数1500字左右。
天上掉下个路文萃,吓倒大观园林妹妹
一日正午,黛玉正卧在床上歇午,耳边忽听得一阵嘈杂之声,心下纳罕道:“大晌午的,谁在吵闹?”一壁想着,一壁已掀帷下榻,也不等紫鹃打水来盥洗,便出去看个究竟。
行至院门,见潇湘馆外,众婆子正拦着一个小厮在那里口舌不清,只听林之孝家的训道:“你是哪家的小厮?姑娘们住的园子,你如何进得来?”那小厮急得满脸通红,道:“你们搞错了,我是女的,是来找林黛玉的。”黛玉一怔,遂细细打量起那人的装扮:只见他穿着大红短褂,底下是靛蓝粗布裤子,头上并没插戴花翠,只见头发在脑后松松绾住。心道:“说他是个小厮,听他话音清脆,分明是个女儿。若是个女儿,为何这等怪诞装束?”正想着,那人眼尖,早已瞅见了她,忙冲过来拜道:“你是林黛玉吧?我是路文萃,你好。”说着,又将右手伸将出来。黛玉不解何意,只得福了一福,问道:“你是谁家的女儿?竟知道我的名儿?”路文萃道:“一时也说不清,你把那些人都支走,我跟你一个人说吧。”黛玉见这路文萃言语虽有些粗陋,却也憨直可爱,遂向众人道:“这是我在苏州的一个故交,你们不必大惊小怪,都散了吧。”说毕,将路文萃引入院中。
一进门,只见两边翠竹夹路,隐着一道曲栏,曲栏后小小巧巧几间房舍。路文萃心道:“书上说潇湘馆环境幽雅,林黛玉姿容绝色,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只是这么好的一个人,居然闷在这里,以后还要病死,太可惜了。不如劝她跟宝玉私奔吧,省得她整天念什么‘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最后葬送在这儿,多不值呀!”遂将要说的话心内略略盘算了一下,随黛玉进了屋。
只见屋内书架上垒着满满的书,窗下案上设着笔砚,窗上糊着银红的“软烟罗”,映着窗外翠竹,越发显得娇艳。路文萃心道:“书上说贾母带刘姥姥来时给黛玉把翠绿的窗纱换成了银红,看来刘姥姥已经来过了,我得赶紧劝她私奔,要不然再过几十回,她就‘魂归离恨天’了。”
紫鹃上了茶,黛玉问道:“你家在哪里?怎么闯了这园子里来?”路文萃忙笑道:“我是你们这个时代以后两百多年的人,久闻你的芳名,特地坐时空隧道,回到十八世纪来拜访你的。”黛玉听得好生纳闷,因问:“你满口说的都是什么?十八世纪是什么?时空隧道又为何物?”路文萃把脑门儿一拍,叹道:“哎呀,我忘了,这些你都不知道。简单地说吧,有了时空隧道,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见谁就能见到谁,不论是死了的,活着的,中国的,外国的,都能见着。”黛玉听了,越发不知所云,心下想,姑妄听之吧。因曰:“怪道你这等怪诞模样,原来是未来之人。待我遣人去请宝姐姐,叫她也见见。”说毕就要回头叫小丫头。路文萃忙道:“别别别,薛宝钗那种假道学,我一想就头疼,我来是有正经事要跟你说的。”黛玉只得问:“什么事?这样当紧?”路文萃笑道:“黛玉,我问你,你知道‘如花美眷,似水流年’的出处吗?”黛玉飞红了脸,啐道:“呸!这种混帐话,我如何知道!”路文萃诧异道:“你怎么不知道?你葬花的时候跟宝玉一起看的,为什么不承认?你要是不知道,又怎么说是混帐话呢?”黛玉被她问得一怔,心下暗想,这些事她如何得知?路文萃见黛玉恼了,忙笑道:“其实像什么《西厢记》呀,《牡丹亭》呀,看了就看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那个时代,比这更‘混帐’的书都多的是,大伙儿看了也没变得怎么样。我今天来就是为了劝你一句,你和宝玉既然两人心里都明白,也都乐意,可是这荣国府里人人居心叵测,你整天为了他伤心落泪的,也没个结果,多憋气呀!我看老太太也未必真想成全你们,更何况薛姨妈,大太太二太太?再加上一个宝钗,一个湘云,都是你的情敌。我看你不如带上点值钱的东西,再带上紫鹃,跟宝玉私奔了吧。”黛玉先时还听得怔怔的,一听到“私奔”二字,不由香腮带赤,杏眼圆睁,站起来骂道:“你这个没礼数的丫头,我拿你当贵客招待,你却疯疯癫癫地说了这些不经之谈来欺负我!等我告诉舅舅舅母去!”路文萃又是皱眉,又是笑,忙上前拉住黛玉,笑道:“别生气呀!你把我当成宝玉了?以为告诉了你舅母我就怕你了?”黛玉方才回过神儿来,坐下来哭道:“你与我既不在一世,何又说了这些话来怄我?”路文萃道:“我没想气你。你别一听了这些话就着急,你和宝玉私奔了,以后既不用尝寄人篱下的委屈,也不用为了什么金呀玉呀的吃醋,多好呀!”
黛玉正要分辩,忽听门外雪雁传道:“宝二爷来了。”忙用帕子拭泪。宝玉进门,笑道:“来得不巧了,不知道妹妹这儿有客。”又向路文萃拜道:“这位姐姐尊姓大名?我怎么从未见过。”路文萃叹道:“不愧是宝玉,还能认得出来我是女儿。”因笑道:“我是路文萃,你好。”宝玉刚要回答,忽见黛玉粉光融滑,面上尚有泪痕,忙上前问道:“好好儿的,谁又怄妹妹哭了?”黛玉道:“何尝哭?只是听得这位故交说了些南边的古迹,又想起我在苏州的家来。”路文萃诧异道:“什么古迹?刚才分明说的是……”黛玉忙岔道:“宝玉,你还没见过我这位故交吧……”路文萃急得站起来道:“宝玉,我跟你说吧。你还是带点儿值钱的东西,与你……”黛玉站起来道:“天也不早了,也不便留你,紫鹃,送客。”说着,将路文萃推出门外。众婆子不容分说,将路文萃拥出潇湘馆,那路文萃口中犹嚷道:“宝玉、黛玉,你们不如私……”
宝玉在房中听得纳闷,因问道:“方才那位姑娘为何装束如此怪诞?她说‘私’什么?”黛玉红了脸啐道:“那样没礼数的丫头,提她做什么?”遂怒而不答,宝玉不解何意,见黛玉恼了,只得上前屈就叫了几百声好妹妹方罢。正是——
路文萃穿越时空访潇湘;林黛玉恼羞成怒逐贵客。
忘不了,那一树梅花
——命题作文
作文题:“如果真有‘时空隧道’,它可以带你回到历史上的某一时刻,使你有机会见到古今中外的任何一个人,你会选择时间上怎样的一个坐标点?你会看到什么样的景象?会见到哪一位历史人物,与他进行什么样的对话呢……”
请展开想象,文章自拟题目,字数在1500字左右。
忘不了,那一树梅花
夜凉,如水。
长生殿上灯火通明,鼓乐齐奏,编钟、竽、玉笛嘤嘤作响。玉环娇媚地向玄宗笑道:“上,臣妾愿为您跳一曲《霓裳羽衣》,您可不要笑话哟。”“好!好!”玄宗连声答应,“朕和爱妃一起跳。”
后宫,梅妃百无聊赖地摆弄着一枝干枝梅。“奴儿,换花。”“娘娘,外……外面是春天,没有梅花了呀。”奴儿低着头,轻轻回答。梅妃长叹一声,又低头去看那梅花。“娘娘,这是皇上送您的那枝吧,奴儿还记得皇上说您就是它,梅开五福。”“你这丫头记性还好,以后就给我做个贴身丫环吧,就算半个妹妹。你凌波姐姐大了,也该出去透透气,不像我,唉!锁在这里,连只蜜蜂也看不见。”“不会的,皇上不是送您珍珠了么,您会像从前一样的。”“嗯,”梅妃淡淡笑了一下,“去睡吧。”奴儿从心里服了这位娘娘,脾气儿又好,为人和和气气的,又温柔,又善良。比起那东宫里的杨玉环来可是天上一位,地下一位,可是皇上为什么总也不来梅妃娘娘这儿呢?奴儿觉得皇上真怪。怪也怪在娘娘这儿,皇上不来,她也不气,也不恼。闲了写写诗,作作画,除了想出宫去亲手植一株梅花,别的,什么也不想,好像什么也没发生。怪,真怪!
在这深宫内院里,奴儿是最普通不过的宫女。梅妃也渐渐熬成了三千粉黛。每天晚上,她们都一起坐在烛下,奴儿剪烛花,梅妃弄梅花。有时候,奴儿忍不住隔壁的相王帝子欢笑不绝,剪不下去了,烛光便一点一点漾开,染红了奴儿的双手。梅妃就含笑按一按奴儿。“知道隔壁是什么吗?肥婢子!”奴儿才又笑一笑,安下心来。
时间长了,凌波她们都说奴儿变了,变得像梅妃,凡事不理论,不在乎。奴儿就学着梅妃的样子,一笑了之。
奴儿总在想,什么时候,能了却梅妃的心愿,出宫去植一株干枝梅呢?
“娘娘,梅花好看吗,您为什么最最爱梅?”奴儿试探着问。“啊,我就是梅花呀,知道一首诗么?‘墙角一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梅花它最有涵养,最讲学问,不为自己,只为他人,你说,不美么?”奴儿无言了,她也爱上这梅花了。
书叠青山,灯如红豆,春花秋月,几度春秋。
那一天,皇上没有上朝,梅妃淡然地点点头,奴儿也随着转过头。习惯了。自从有了杨贵妃,皇上不上朝的日子又何止一天呢?然而,据说,这次竟是不寻常了,皇上逃走了,杨贵妃也跟着逃走了。梅妃居然一反常态,着急起来,一直念叨什么:国不可一日无君,枉黎民百姓一片苦心;安禄山,史思明弥天大罪,徒使百姓遭殃。
叛军终于入宫来了,他们搜寻着宫里一切可以带走的东西,带不走的就摔坏砸碎。奴儿守护着梅妃躲在绣帘后面,吃惊地望着这一切。
“咣当”,一只巨大的碧玉花瓶在地上碎成几片。“哎,你们怎么这样霸道,摔了我们娘娘的东西,可是赔不起的。”奴儿忍不住了,失口叫了出来。“什么,哪个吃了豹子胆的,敢和爷爷作对!”兵士一脸横肉,瞪着绣帘。奴儿害怕起来,向后退了两步。梅妃握住奴儿的手:“好妹妹,你还小……如果还能活着出去,一定不要忘了给我植一株干枝梅。”梅妃向着凌波闪几下眼,凌波不知所措。“凌波,找根绳子把她绑在床腿上。”凌波、奴儿都愣住了。“快点儿,”梅妃干脆自己动起手来……
半个时辰之后,兵士恼了,破口大骂:“有胆的出来,老子不是好惹的!”一位姑娘款款而出,兵士红了眼:“老子今天就叫你看看老子赔不赔得起!”“啐”,一口浓痰吐在姑娘的脸上。姑娘咬着唇,挤出八个字:“天理不容,死无全尸。”兵士发怒了,一刀砍向姑娘。姑娘倒了下来,娉娉婷婷,宛若一朵落梅……悄悄凋零……
后来,人们再也没有见过梅妃,也没有见过奴儿。有人说,死的是梅妃,奴儿到了东瀛;也有人说,死的是奴儿,梅妃变成梅树了……
元和十三年,长安城内普降大雪。夜雪初霁,温泉池边生出一株梅树。干之妖娆,瓣之窈窕,叹为观止。于是,长安城内便传起一个梅花仙子的故事。据说,梅花仙子不姓梅,而姓江,名叫江采萍。
“孩子,醒一醒。”我被一个声音惊起,眼前一片昏黑,头晕目眩,“我在哪儿?又要迟到了,是么?”我问眼前那位老者。“非也,孩子,你不是执意要见梅妃么,所以我们把你送入了时空隧道,化身为一个叫奴儿的小丫头。”“我去过唐朝了?”“是的。”“那我为什么什么也记不得,我一定没有见过梅妃!”老者莞尔,递给我一页薄薄的素笺,上面有几行整整齐齐的毛笔小楷:
“夜凉,如水。长生殿上灯火通明……”
我的泪无声滑落……
我见先生
作文题:“如果真有‘时空隧道’,它可以带你回到历史上的某一时刻,使你有机会见到古今中外的任何一个人,你会选择时间上怎样的一个坐标点?你会看到什么样的景象?会见到哪一位历史人物,与他进行什么样的对话呢……”
请展开想象,文章自拟题目,字数在1500字左右。
我见先生
不知怎地,我滚进了时空隧道。
30年代的上海,外国大轮船像大黄牛一样哞哞直叫,黄包车在灰色浮动的水门汀路上徘徘徊徊,低矮的洋房互相拥挤着。
鲁迅先生的房子不是别墅,倒像今天的贫民屋,只不过多了一种味道。
我预备跃下来。正巧几个白围巾灰长衫手拿书的青年和先生说着笑着从屋里出来。先生并没有穿长衫,而是新文化运动时期穿的那件花格子西装,发型也非直立的怒发平头,而是90年代人们喜爱的西式。先生站在青年们的后面,满脸的笑,目送了良久,才把门轻轻关上。
由于运转速度太快,惯性太大,我来不及敲门便破门而入。
先生怒目圆睁,他看着我的小分头,瘦高的身子,有点流氓味的茄克。他大概以为我是特务,很威严地说:“你想干什么?”
“不,先生。我是青年,我奔了六十多年才到这里!”
“噢!请喝杯水吧!”先生怒气顿消,但那深邃的眼里分明藏着几丝惊奇。
“谢谢,先生。我累极了,全身散架,比脱胎换骨还要痛。我先睡会儿,请为我炊一顿吧!”说罢倒在先生的床上。但我的思维还在时空隧道里高速运转。
未几,我自言自语地说着许多话。
——先生,我是个青年,新中国,90年代,真正的农村青年,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青年,但是苦闷得很。先生,您不知道,您在人间成了塑像,您的文章被某些人曲解,我每看到先生的圣像和文章,我就非常寂寞。
我感觉到我的鞋被人脱掉了,我像个被困的奔驰猛士,希图从束缚里冲出,但是被子一次又一次地盖在我身上,我唉叹了。
——先生,您知道吗?当我在经济常识课上说中国一些落后的山村,还使用着唐朝时发明的曲辕犁的时候,城里的同学哈哈大笑,老师说我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并建议我去自然保护区看一天森林。当大多数山民顶着烈日刨草锄地的时候,有的“公仆”坐在空调办公室里啜饮着冰水,手里拨弄着庸俗的刊物……
——先生,我是喜欢文学的。我有一些连你看都觉得不错的文章,但我把他们寄给报纸杂志,尊敬的编辑老师们答曰:版面有限,恕不能发表。
——先生,当我花了心血写好作文,老师却不打及格,美其评曰:太平盛世,安能有如此悲观之文,思想欠健康,下不为例。先生,我不知大写套话空话虚情假意的八股文是否属于思想健康?
——先生,当别人捧着金庸武侠琼瑶言情,听着波普音乐,扭着迪斯科的时候,我按自己所好读先生的小说杂文,哼几句老歌,抄一点古诗词,摸一下球拍。他们竟说我是子曰诗云的孔子孔孙。先生,我寂寞啊……
——先生,更让我觉得气的是,我本能地出于人类良知尽我所能帮助不幸的人们,他们竟讥我为早恋分子,企图充当雷锋的接班人,建议班团委讨论学习……
……
我渐渐忘了我还说了些什么,我有一种经过六十年的跋涉脱去重负的痛快感,好像我身上的一切束缚,在刹那间烟消云散。我终于恬静地睡了。
当我醒来时,先生的屋里香气扑鼻,先生为我倒了洗脸水,然后坐在对面,吸着烟。他笑着说:
“你说了许多梦话,你的话里有些名词我没听说过,只是不曾想到你们也会如此寂寞。你好像在床上操练什么,我为你捡了几回被子!”
“真的么?多谢先生了,不过,我怎样驱除这寂寞呢?”
“20年代我寂寞彷徨了好长一段日子,但是现在过来了。寂寞总是会有的,但只要坚信自己是为大众为民族而奋斗,并且尽力而为多谋事,寂寞总会少的。你好像很担心青年,我也并不完全了解90年代的青年。的确,人的思想很复杂。但是我坚信中国自有大批前进的青年,只要大家努力,多做些事情,中国的未来无限光明。你是知道的,上海十里洋场,不知有多少恶少流氓,多少贪官污吏,但我并不因为他们而对中国失望,因为中国自古就有为民族默默工作的脊梁。新中国一定是阳光灿烂的!”
“是的先生,也许我太杞人忧天了,过于敏感和偏激,这是我的悲哀。是的,我忽略了身边许多美好的事物。公元1999年5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了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我国人民尤其是青年们团结得那么紧,这是令人激动的。”
“好了,你不是饿了么?咱吃饭吧!”先生为我盛饭,并笑着说:“苟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犹未悔!咱撑饱肚皮再说。”
夜已经深了。上海滩灯火辉煌,不亚于六朝时纸醉金迷的秦淮河。我乘着像先生故乡乌蓬船似的时空隧道,在桨声灯影里,载着先生的背影一起渡回了彼岸。
我一跃而出了时空隧道,两脚立在中国文学宫的正殿上。先生被寂寞地供着,他的脸色被香火熏得难看。供桌上摆满了各色的祭品,但还是原封不动的,先生一直未能下筷子。因为先生手里的既非中国的筷子,又非西洋的刀叉,而是一把惨白的锋利匕首。
我回过头来,时空隧道已经远行了。看着熙熙攘攘的人间,这寂寞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拯救“凡·高”
作文题:“如果真有‘时空隧道’,它可以带你回到历史上的某一时刻,使你有机会见到古今中外的任何一个人,你会选择时间上怎样的一个坐标点?你会看到什么样的景象?会见到哪一位历史人物,与他进行什么样的对话呢……”
请展开想象,文章自拟题目,字数在1500字左右。
艺术要用生命去创造,没有灵感,就用死亡
拯救凡·高
在巨大的轰鸣声中我穿越了那个漆黑扭曲的空间,走进1890年的一个上午。
穿行在金色的麦田里,一片麦穗滚动的金色海洋,太阳用黄金涂满了世界,空气里跃动着这个季节的富有和丰实,面前出现了一所破旧的乡村别墅,干落的油漆和涂料,使这房子看上去遍体鳞伤,窗户、瓦片、木门像缀在它身上的一块块补丁,历史告诉我,凡·高就住在这里。至少,在这个时间,他应该在这里——因为这是他将要自杀的上午。
拨开那扇仿佛空无所有的门,我走了进去。
没有声音。没有人对我不敲门的闯入表示一点儿主人的惊奇和愤怒,阴暗的走廊里发霉的灰尘在跳舞,阳光如潮水从我背后涌进来。屋子,陷在死一般的沉默里。
推开第二层上阁楼的门,我看见凡·高的画室兼卧室,与走廊里的阴晦截然不同,屋子里装满了阳光,明媚和煦,地板上扔着躺倒的靴子,卷成一团的袜子,折断了的画笔,撕成大大小小碎片的画布……床边有打翻的调色板,各种色彩干结成一块五彩斑斓的毒疮,触目惊心。
我俯下身子注视地上的一块布片,虽然只是一个局部,但色彩浓烈几乎让人窒息,即使是在方寸之间,凡·高的才华也足以闪亮,这时来自床下的目光穿透了我。
“你是谁?你来干什么?”在黑漆漆的床底下,只能看见他蜷缩着的轮廓,目光凉凉像一个苏醒的恶梦。
我坐倒在地上,心脏紧缩,我所崇拜的艺术的魔鬼已经近在咫尺:“对不起,先……先生,凡·高先生,我从1999年来,来……来找你……”
“找我?”他扭动了一下身子,声音像金属,坚硬刺耳,“1999?很有趣!”
“您能从床下出来吗?我……我看不清楚,先生。”
“什么?出来?”他的眼睛燃烧起来,猛烈的愤怒喷涌,如来自地狱的熔岩,“你们都想叫我出去!你们都想杀了我!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太阳,太阳会把我烧死!我说过多少遍!你们都想杀死我!去你的1999罢,谎言!凶手!”他不可抑制地暴怒着用额头嗵嗵地撞击床板,四肢急剧地抽搐,仿佛溺水者想抓住什么,那种目光——只有撒旦才会有的目光切开了我的皮肤。
他真的是个魔鬼!世界上最伟大的疯子,那个在我无数个沉没的夜晚里哭泣,歌唱,咆哮的疯子!
我向着他跪下了:“出来罢,凡·高先生,阳光不会杀死你的,它滋养万物无私地赋世界以生机,它会像爱每一颗麦子,每一根野草一样爱你,而不是消灭你,它生来就是要创造的,如同你一样。你还记得吗?金色麦田的海洋,黄金一样的世界——此刻,它们就在窗外!”
“金色的麦田?金子的海洋?”他稍稍安静下来,声音变得遥远,“金色的世界,呵呵呵呵——可那是假的,朋友,假的!没有真正的黄金世界!没有金色的麦田,那都是假的!真正的天堂是不会诞生的!而我们的世界正在死亡,麦田,野草,向日葵,你们和我们,都在死亡……天堂就在死亡里,在死亡里……”他仿佛在床下轻蔑地嘲笑着。
“不,不对!真正的天堂不在死亡里,它决不属于黑暗!”我大声地吼叫,忘记自己正面对着世界上最伟大的疯子,“它在音乐里,在色彩里,在你的艺术里!你的艺术,流淌着黄金一样浓烈的色彩和同样浓烈的生命感的画卷!《星月》、《向日葵》……那是真正的天堂,你不能拒绝它!”
“我的艺术?哈哈哈哈——”
“凡·高先生,你要相信你的艺术!”
“艺术!缪斯的血……阿波罗的血……阿弗洛狄忒的血……血!让你看看我的艺术!”
一个东西从床下扔出来,灰色的一小团,表面干皱萎缩如一枚风干的果核,我费力地把它打开,一个残损的“3”型——耳朵,他的耳朵!那只为了一个妓女割下来的耳朵!
我没法站起来了,面对一个疯子远比我所想像的难得多,何况他是一个伟大的疯子。
“我知道世界伤害过你,甚至可以说它一直在伤害你,”我的脑核里还在震响着那个声音:凡·高不能死!——“愤怒可能会给人灵感,死亡给的更多,但它们绝不是艺术本身!我们的世界充满了生命,每一天它们都在诞生,在构筑我们世界新的色彩,生命,永恒的生命才是真正的艺术!凡·高先生,在你的画卷里就有这种生命,你一定要生存下来!未来的世界,你将获得伟大的成功,你的作品将和太阳一起不朽!相信我,你能为人类创造更多的艺术的奇迹!”
“不,没有人能预言未来,除了上帝!”
“可我能!我从未来而来,我看见你的作品被供奉在艺术的圣坛上,无数的艺术家拜倒在你的作品面前……”
对于天才和伟大的疯子而言,开启未来的预言就像一个咒语。
凡·高坐在了画布面前,抓着他的画笔,在颤抖,我终于可以凝视这张举世闻名的脸:颧骨高耸,眼窝深陷,一只耳朵奇怪地突出在头颅上,在阳光里他苍白瘦弱,不知所措。我忽然深深地失望了,这不是那个画像里的凡·高,那个笼罩着艺术的力量,冷酷嘲笑这个世界的魔鬼!一个可怕的念头咬住了我:当凡·高不再是魔鬼,他的艺术还具有那种力量吗?
我无声地离去了,黑暗的走廊里灰尘在跳舞。
我终于回到了现代,汽车,Internet,可口可乐,后现代,重金属……在这个世界纷纷扰扰,嘈杂而浓烈,这是我们时代的艺术,电视正在播放:“凡·高名作《向日葵》在昨天的拍卖中再创艺术品拍卖最高纪录……”一阵恍惚,我看见花花绿绿的钞票在微笑,我很累,头很疼,可能是时间旅行的后遗症罢。翻开书,凡·高还是死了,在那个上午。
突然间看见,川端康成死了,Cobain死了……还有很多人,死了。
阴差阳错
作文题:“如果真有‘时空隧道’,它可以带你回到历史上的某一时刻,使你有机会见到古今中外的任何一个人,你会选择时间上怎样的一个坐标点?你会看到什么样的景象?会见到哪一位历史人物,与他进行什么样的对话呢……”
请展开想象,文章自拟题目,字数在1500字左右。
阴差阳错
题记:“……系统初始变量的微小变化可以导致运算结果的巨大差异……南美洲的一只蝴蝶翅膀的扇动,可能在太平洋上引起一场风暴……”——摘自《数学混沌理论·蝴蝶效应》
不管你是否相信,这已经是我第一百零一次被抓进时空管理局的监狱了。我被判了一个月的监禁,我想我有足够的时间为我的传记写一个提纲。我的时空旅行充满传奇色彩,我相信我的传记会成为畅销书。
一、公元前36亿年
我在结束旅行前向原始海洋中泼了一盆洗脚水。我发誓我已把水消过毒了,天知道那水里怎么会剩下一两个活细胞,难道是我缔造了生命?哈哈!我是上帝吗?
二、公元前6500万年
我的飞行器发生了大爆炸。我历尽千辛万苦才得以活着回来见大家,我的传记差一点就没人写了。请相信我,我确实是按照《操作手册》驾驶的——至于恐龙的灭绝,我深感遗憾。
三、公元前70万年,今北京西南周口店龙骨山
我的打火机被一个浑身是毛的家伙(鬼知道它是人是猴!)抢走了!为了保住现代文明的成果,为了不因违反《时空管理法》而再被抓进监狱,我同这个原始人(还是高级猴?)做了殊死的搏斗。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四肢却着实发达,我被打得眼冒金星,终究没有保住我的打火机,它的力气实在太大了……北京猿人会使用打火机吗?这真是一个不错的研究课题。
四、公元前227年,秦
我见到了荆轲。这大个子对我的激光剑术佩服得五体投地,约我一起去刺杀嬴政。我同他干了两碗烧酒,脑筋一热就答应了。请别为我担心,我酒醒后思量再三,终于没有去,要知道,我是一个守法的公民,我尊重历史,至于那家伙因为我“居远未来”而孤身涉险,“被八创”,可怪不得我,历史毕竟是残酷的嘛。
五、公元200年
我又丢东西了。我把一本袖珍版的《三国演义》丢在了中国南阳。要知道那是真正用纸做的!是古董!花了我半年的薪水!那书被一个落魄书生拾了去,谁知道他原来叫什么,他竟然给自己改名叫诸葛亮!当然,后面的内容都是我在法庭上听到的。
六、公元1682年,英国
我从飞行器上随手扔下去的一个烂苹果竟然砸到了人。哈哈!太有讽刺意味了,我的近视眼镜是两千度的,我的射击成绩向来在5环以下!那个倒霉蛋被我砸晕了,对不起,我并不知道他是伟大的伊萨克·牛顿。
七、公元1923年,德国
我参加了一次酒吧斗殴,打得真是稀里哗啦,劈里啪喳,过瘾之极。我拼着性命救出了一个小个子,他对我十分感激,我和他一起被捕入狱,他向我口述了自传,天哪!书名竟然叫《我的奋斗》。我确实不是有意救他的——这个臭名昭着的阿道夫·希特勒。
八、……
九、……
文章以外的故事:
一个月后。
“我”终于出狱了,自由的空气啊,怎么吸也吸不够。“我”又一次踏上了时间之旅,这一次是1999年12月,“我”准备参观“千禧年”的庆典……
返航途中。
“啊!不!不!这不是真的!不!……”“我”绝望地哀嚎,“我”把传记的提纲丢在1999年12月了!真主安拉!释迦牟尼!耶稣基督!……
时空管理局审判大厅。
“……被告人遗失的文章《阴差阳错》涉及大量1999年以后的历史内容,犯有‘故意泄露历史秘密罪’,判处流放冥王星,无期……”法官庄严的声音在大厅中回响,“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问。“我”有气无力地问:“我的文章究竟落在谁的手里了?能告诉我吗?尊敬的法官大人。”“可以。”法官说,“他叫李嘉辉,他用你的提纲参加‘顶新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竟然还得了奖……”“啊!这个该死的李嘉辉!这个小偷!这个贼!我要把他碎尸万段!……”“我”仰天大叫,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遭遇康德
羽毛笔快速移动着:“时、空乃是人类感知的方式,并非物质世界的属性。”声音又停了下来,他皱着眉头扫了众人一眼,“不要写这么快嘛,先生们!”他说:“我可不是圣贤。”可你的话是名言!我心里嘀咕着。他已从小桌子后站了起来,我这才看清他,一个肩膀高、一个肩膀低,瘦得快成皮包骨了。“你们得学会自己思考。”他头也不回地走出门去。我不假思索,追出去,幸好,他金色的假发在阳光下闪耀着,远远地,是煞是可爱的夜空中的北极星。噢,哥尼斯堡,我爱极了这里的空气!
悄悄溜进餐厅,坐下,他与客人们已开始吃起来。我对着干豆拌鱼和烤肉发呆,肚里的问题一个个涌上来,吃不下;小心地瞥他一眼,他仍是慢悠悠地吃着饭,不时说着笑话。拜托,说点别的吧!实在忍不住了,我鼓起勇气:“教授,以您对哲学史的精通,您是否已得到您的答案?世界是否有终始,人是否有不朽的灵魂,宇宙是有限还是无限?”我不得不闭嘴。他已愠怒地看着我,很明显的被人打断谈话后不高兴的表情。我只有沉默。忽然间,他微微一笑,“很多人问过我这个问题”,他盯着我,犀利的目光似乎要看穿我的灵魂,“我们的问题关系到的是一个我们本身在其中占一小部分的事物。因此我们永远无法了解这个事物。”
“可是,难道人类的认知能力不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吗?”我也盯着他。
“‘事物本身’和‘我眼中的事物’是不一样的,我们所知道的只是我们‘眼中’看到的事物。我们可以说世界无所谓终始,但如果不曾开始的话,如何一直存在呢?我们说世界一定是在某一时刻开始的,那就是无中生有的,一件事物可能会无中生有吗?我们不可能得到这些问题的确实答案。”
“那么,我们永远不能证明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不,是与非是有分别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何谓是、何谓非,每个人都有辨别是非的智慧。”他那漂亮的眉毛挑了起来,“这又是另一个问题了。我们的内心都有一套道德法则。”
“或许……是的”,我有些迷惑,脑海中时而闪现无人理睬的伤者,嗷嗷待哺的弃婴……“当物欲横流时,我们还能保有这套道德法则吗?”我有些怀疑。
“当然,我们无法用理性来证明它。——只有当我们尊重每一个人包括自己的本身,而不是将他当成达到目的手段时,才会遵循内心的道德法则。”
“可是,我们常常为心中的目标或是理想而奋斗,不顾一切地,心中是否还会有一套道德法则?”
“如果你只是做自己想做的事,你可能会成为各种事物的奴隶,甚至成为自我中心思想的奴隶。做你应该做的事——出自善意而为之,你是自由的,它使我们超脱自我的欲望与恶念。”
“那么,当我们失去了某种欲望的支配,一旦激情流逝,我们为什么而生存?”我望着他。他蹙起眉头,凝视着窗外一所教堂的塔楼,“如果人类的脑袋简单得足以让我们了解的话,我们还是会愚笨得无法理解它。”他喃喃自语。我有些吃惊:“您是说‘自相矛盾’?”没有回答。“我们能做什么?”我问。他回过头来时,面色已霁。“笑吧,吃了饭可以笑一笑,据说笑能促进消化。”他歪了歪了头。我大笑,对着一桌水果。他已提起金头拐杖,踱出门去。
不胜其烦。他已在这条巷里来回走了六趟,“您在想什么?”我问,他像是没听见,“或许,我们可以做些努力,”他顿了顿,“所有国家应该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国际联盟,以确保各国能够和平共存。”那有用吗?眼前似乎闪过一抹血红,说不清是南京城中一片殷红还是南联盟那座废墟中的斑斑血迹,“那没用!”眼眶一热,感觉想哭。他注视着我:“当我们遵守道德法则时,我们也正是制定这项法则的人。对我而言,这样一个联盟是远程目标;几乎可以说,那是哲学的终极目标。”我无语。他是对的。我们无法改变历史,但可以创造未来。
我回过神来,他已走远了,我追上去,却是一块墓碑,上面刻着一句话:“有两件事物我愈是思考愈是神奇,心中也愈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上的星空与我内心的道德法则。”眼前白花花一片,刺眼,模糊。
康德死于1804年,死后葬在哥尼斯堡,哲学史上的一个纪元随此而结束。
站在大街上,四周是匆忙的人,来来往往的车辆,头顶灰蒙蒙的天……一盏灯,一盏灯,闪过年年月月……我的视线仍触及大街上那位衣裳褴褛踯躅独行的老人呆滞的目光……一闪身,一闪身,幻作无数问号……我热爱星空,但当头顶的天空变得模糊,我只有将目光投向如潮的人流,竭尽所能,去探寻人间的道德法则。在有限的时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