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文化

中国最早的历书《夏小正》

《夏小正》是现存最早的历书。《夏小正》中所用的月份是“夏历”的月份,即把一年分为12个月,对每个月的物候、气象、天文、农事、田猎以及相关的农事活动都有比较具体的记载。因为《夏小正》中所记载的历法是与农业生产的季节变化密切相关的,为农民安排各个季节的农事提供了重要依据,所以人们就把夏历也叫作“农历”(俗称阴历),现在我们每年过的春节,就是夏历年的第一天。

商代占卜

商代人已经有了初步的宗教观念。他们崇拜上帝、崇拜山川风云等自然物,他们还特别迷信,认为到处都有鬼魂的存在。所以,在日常生活和管理国家事务时,无论大事小事都必须占卜定吉凶。占卜时先烧灼甲骨,再看甲骨上的裂纹,并根据裂纹的走向和排列结构来判断事情的吉凶与成败,而且还要把吉凶情况刻在甲骨上,以备日后查看是否应验。

甲骨文

甲骨文是商、周时期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又叫“契文”“ト辞”“龟甲文字”“殷墟文字”。最早出土于河南安阳小屯村的殷墟,是中国已发现的古代文字中时代最早、体系较为完整的文字。1899年被金石学家王襄、王懿荣首次发现。1928年后经多次发掘,先后出土达十几万片。这些文字都是商朝利用龟甲兽骨占卜吉凶时写下的卜辞和与占卜有关的记事文字,为盘庚迁殷到纣亡二百多年间的遗物,是研究商朝社会历史的重要资料。现已发现的甲骨文单字在4500字左右,可认识的约1700字。

商代宗法制度

宗法制是维系宗族组织的一种制度,规定一个父亲所生的儿子中,确立嫡长子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财产和爵位,并且代代相传,叫作直系,是族里的大宗;其他各子都是旁系小宗,每宗按照此法又分为大宗和小宗,就这样世代延续,构成一个多级的宗族组织系统。宗法制在商朝只是开端,到西周才发展完成。

“商人”的起源

商朝灭亡后,商族人成了周朝的奴隶。周武王把殷商遗民分给各诸侯国,由于商族原是贵族,养尊处优,身无长技,一下变为贱民,又被剥夺了土地和特权,无力赡养家眷,只好走南闯北劳碌奔波,以做买卖为主要职业。周族人重视农业,鄙视生意人,认为买卖只是借交易获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是士农工商最后一等。在周人的心目中,做买卖的人就是商人。这就是中国人称生意人为“商人”的缘由。“商业”“商品”“商旅”等等词汇都由此派生出来。

西周

井田制

井田制是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它是殷商井田制的沿袭和发展。西周实行土地国有,周天子是全国土地的拥有者。为有效地统治全国,他将土地及生活在土地上的民众分封给各诸侯,史称“授民”“授土”。诸侯又将分封给自己的土地,封赏给属下。经层层封赏,直至士。井田制即产生于层层“授土”的背景下,但所封土地不准买卖。后人对井田制的解释主要有两种:一为土地形式,即由封地疆域构成土地的方块状,田中有沟渠、道路,纵横交错而将其分割成整齐的“井”字;二为经营方式,即被“井”字分割的九块方田中,分为公田和私田,居中一块为公田,周围八块皆为私田。私田由庶人(即农奴)耕种,但须先为奴隶主贵族的公田耕种后,才能在私田劳作。井田制实质是对奴隶的盘剥。随着春秋后期土地私有制的出现,这种制度逐渐瓦解。

分封制

西周的诸侯在他的封国内,把大部分土地分封给属下的卿大夫作为“采邑”,卿大夫再把“采邑”的土地分封给属下的士作为“食地”。这就是西周的分封制。这一制度自周建国之始就开始施行,但是大规模的分封是在武王克商以后和周公摄政期间。相传周初先后分封了71国,姬姓独占53国,其中鲁、卫、晋、齐、燕等诸侯国最为重要。经过分封,西周的疆域比商代大有拓展,各方诸侯都以周天子为天下之主,形成了“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统治格局,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王权相对前朝更为集中,这对维持中央统治,发展边远地区的经济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周礼

礼,是我国奴隶制法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周初,因成王年幼而由其叔父周公姬旦辅政。鉴于商纣王滥施刑罚“早坠厥命”,为了以礼导民,确保周室统治,在周公主持下,将夏商以来所通行的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各种行为规范,特别是其中的礼仪制度加以全面的整理、增删,形成一套完备而严谨的典章制度和礼节仪式,史称“周公制礼”。周礼分为五礼:吉礼,用于各种祭祀活动;凶礼,用于丧葬和哀吊各种灾祸;宾礼,用于诸侯朝见天子;军礼,用于军事和相关的领域;嘉礼,用于各种吉庆的活动,包括饮食、婚冠、宴享、贺庆等。在《仪礼》中记载着具体的礼仪,则有士冠礼、士婚礼、乡饮酒礼、燕礼、聘礼、士丧礼等,名目极为繁细。周代的礼乐主要通行于士和士以上的贵族阶层,天子用以约束贵族的行为,明确他们之间的尊卑关系。对于下层人民而言,则以刑罚治之,礼乐是不适用的,所以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周易》

《周易》是一部占筮之书,属于宗教神学范畴。在商代晚期的甲骨、铜器和陶器上面,就有了以数字记爻的易卦的出现。这种数字卦就是《周易》的前身。根据文献记载,周文王被囚禁在羑里的时候,曾演六十四卦,后来周公旦又做过加工。《周易》由文字和符号两部分组成。其文字部分包括卦名、爻名、卦辞、爻辞、用辞。卦名是六十四个易卦的名称,爻名是每一个卦中六爻各自的名称,卦辞是在六十四卦的卦名之下的文字,爻辞是三百八十四爻的爻名之下的文字。全书的卦辞、爻辞、用辞一共四百五十条,统称为筮辞。其符号部分由六十四卦的符号和包含于六十四卦中的三百八十四爻的符号构成。整部书的卦序、每一个卦的卦画结构、阴阳卦的观念,以及阴阳爻位的观念,都贯穿着阴阳学说,包含着深邃的哲理。

国学

西周时设于王城及诸侯国都的学校称为“学”,即“国学”。源于三代,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国学根据学生入学的年龄和程度的高下,分为大学与小学两级,教育内容为礼、乐、射、御、书、数,合称六艺。小学以书、数为主,大学以礼、乐、射、御为主。大学又有“辟雍”“东序”“成均”“上庠”“瞽宗”五院。为天子所设者曰“辟雍”,为诸侯所设者曰“頖宫”。后世国学为京师官学的通称。西周时地方学校的最高级为“校”,设于乡,称“乡校”。初级学校则称为“塾”。至汉代,郡设立的学校称为“学”,县、道、邑或侯国设立的学校称“校”,凡“学”与“校”毕业的学生,都有升入中央太学的资格。后世也称地方所办的学校为乡学。至近现代,凡读书授教之所均称之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