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Chapter 02 女警

老人常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

就如今天这般,墨色的天际让澄净的圆显得尤为瞩目,而这种瞩目却让人端倪出了它的不完美,娇黄中那些丝丝缕缕的瘢痕,反而让它像一颗正在孕育生命的鸡蛋黄。

世间万物都是禁不得瞩目的,就像冯亚琳手上的那颗钻石戒指,那也是她对婚姻的最后记忆。

今天下午收拾办公室的时候,才发现这枚戒指在抽屉里躺了许多年,那是丈夫和她求婚的时候,亲手戴在她无名指上的信物。人们都说无名指上的戒指会将两个人捆在一起一辈子,而今这戒指却变成了一件无人问津的首饰。

因为忽然接到行动指令,她把它随手放进了警服的上衣口袋里,带了出来。

此刻在帕杰罗的后座,她正将那枚戒指擎在眼前的月光里,仔细地端倪,她忽然发现澄净的钻石里,竟有个明显的斑点。当时她怎么没能发现呢?

“冯队,有动静。”

坐在副驾驶的李飞朝着窗外努了努嘴。

“行动。”

冯亚琳说完,重新将那枚戒指放回口袋里。

香橙宾馆在这个叫大鼓里的地方开了十几年,算得上老牌招待所。那么多年过去,装潢依旧是老样子,除了更破更旧,其他没怎么变。宾馆开在一条老巷子里,巷口窄,警车进不去。冯亚琳只能带小队步行进场。

根据调查,曹家兄弟就躲在香橙宾馆的217号房间里。

一周前,兄弟二人分别抢劫了位于富民路、中纬路以及西纬路的三家金店。一个用砍麦子的镰刀,一个用打猎的土枪,靠着一辆偷来的摩托,一小时抢了三条街的金链子,最后还开枪打伤了一个名见义勇为的退伍老兵。

动静闹得不小,整个沽城都被搞得人心惶惶。

局里开会,领导把桌子锤的震天响,要求在一周之内必须把人抓来。会上一时之间没人敢吱声,大家心里都明白,这绝对是个烫手山芋。

根据案情分析,兄弟俩有偷猎前科,都会使枪,逼急了说不定会发生恶性事件,危险系数极高。另一方面,上头给的压力也不小,沽城多少年了都没出过这样的恶性案件,上一次还是了几年前那桩连环杀人案。

老百姓和媒体现在全都盯着这事,警方的一举一动都被他们看在眼里,尤其是媒体,时刻都想从中挖掘新闻素材。这案件要是办好了还好说,若是办不好,则会影响老百姓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度。

所有人都好像失了声,就像一群装聋作哑的乐器,好像谁先出声就主动暴露了自己的五音不全。

可他们的眼神却不约而同的瞥向桌子末端。那里正坐着一个女人,也是局里的唯一女队长—冯亚琳。

不出所料,她举了手。

“我接。”她站起来,身子挺的笔直,“但我有个条件。”

所有人刚刚松了口气,却又被紧跟其后这句话把心提到了嗓子眼。他们知道,她又要提那个事了。

“破了案,我要得到授权,继续查十年前的‘4.15’案。”

完了。所有人心里默念,很多人都不约而同低下了头,还有两三个人将目光转移到了房顶上,窗外麻雀的尾巴上,还有几个人开始反复研究着自己胸上的名牌,似乎上面的数字,他们都是第一次见。

果然,领导在听到4.15这三个数字后勃然大怒。

“冯亚琳!你别得寸进尺!”

长桌上的陶瓷杯盖被震得哗哗作响,像是如蚁附膻的陪审团,延长着对冯亚琳的不满和奚落。

冯亚琳不说话,就矗在那里,一双丹凤眼死盯着面前。

领导脸黑了又红、红了又黑,最后只撂下一句话。

“一周,见不到人,你,还有你那些组员,全他妈给我滚蛋。”

曹家兄弟04年的时候曾来过沽城找活儿,那时候来外地讨活的散工能去的地方就两个,一个是东单,另一个就是大鼓里。

前者正在搞城镇建设,工地里成天都在招人,满眼都是五湖四海来的野客;

后者是沽城的“三和人才市场”,物价便宜到吓人,外头活不起的都往这儿扎。

冯亚琳在沽城当了快三十年的警察,最清楚哪能藏人。她找了几个大鼓里的线人后,很快就锁定了曹家兄弟的大概位置。

冯亚琳带着手下的兄弟在车里睡了两宿,终于确定了他们的藏匿地点—香橙宾馆。

冯亚琳带队伍到目标躲藏地点时,刚好过凌晨三点。四周静谧,只依稀听到几声若有若无的犬吠。

到房间门前,她朝身后打了个手势。走廊的阴影里立刻走来一个叫“小昭”的年轻小伙。二十来岁,圆脸,三角眉,两颗眼珠在夜里瞪得锃亮。

他拿着从店老板那儿借的钥匙上门开锁。所有人都握紧了手里的枪,只等门一开,就冲进去抓人。

可门把手刚一转,冯亚琳就发现小昭的表情不对了。屋里好像传出有东西坠落的声音。紧跟着一声玻璃碎裂的声响,突兀又刺耳,把门外的人都惊出了一身冷汗。

小昭是个新人,遇到意外情况当下就没了判断,他以为歹徒要破窗而逃。说时迟那时快,他脸一红,推开门,就往里冲。

“你给我等——!”

冯亚琳的声音还没追上他,小昭就消失在门后。等其他人也冲进屋时,他跟其中一个逃犯已经缠斗在一起,另一个逃犯正举着枪,瞄准了小昭又宽又亮的脑门。

那一瞬间,所有人都觉得小昭完了。可下一瞬,一只强有力的手掌便迎了上去,鹰爪一样稳稳钳住了枪口——是冯亚琳。

空气忽然变得稀薄,所有人都感觉丢了半口气,眼睁睁看着刚还在队尾指挥的那个女人,却忽然冲到了眼前的枪口上,迅雷不及掩耳。

曹家兄弟近些天忙着东躲西藏,让猎枪里的火药受了潮。枪开了,但却是发哑弹,被之后一拥而上的警员们制服抓获。

冯亚琳的手和小昭的命就这么凑巧保住了。

小昭是沽城人,性子直率。行动结束后,他知道犯了错,自己主动跑去领导跟前领罚。临走前,他和冯亚琳说,姐我欠您一条人命,从今往后我这条命就是您的了,要杀要剐您随意,早晚我也得替您挡一回枪口。

冯亚琳眼皮都没抬,就回了两字,滚蛋。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用自己的手堵住歹徒的枪口了。

冯亚琳的父亲原来是个缉毒警察,在她六岁那年就成了烈士。

一次抓捕行动中,毒贩挟持了无辜的人质,老冯主动要求用自己交换,最后被毒贩团伙绑走。三个日夜,杳无音讯。最终毒贩在码头企图偷渡时被警方抓获,可老冯却没在那。

当只有六岁的冯亚琳再次见到老冯,他已经变成了一具破碎不堪的尸体,在冰冷的解剖台上,勉强拼凑成一个人形。她唯一能认出的就是爸爸那只左手,因为在行动出发前,她刚把他小拇指的指甲涂成了橘红色。但现在那只温暖的大手已经变成惨白的肉,手心上那个被枪口轰出的黑洞黏着已经干涸的血。

她直挺挺地矗在那里,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泪水浸湿了红领巾,变成了更深遂的红,像是从她胸口淌出的血。家人想拉她出去,她偏不肯。她的脚趾似乎已经和凄冷的水泥地面融为一体,无声无息地,带着苦痛慢慢地向下生长。她只是间歇性地跑出去呕吐,之后又重新矗在那,像是一个尽忠职守的战士。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老冯相信她可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惨剧。她来来回回吐了好几次,吐到最后,只能看见她嘴角挂着黄绿色的胆汁。

她只想知道,那个平常不着边际的老冯,是怎么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

从那天开始,冯亚琳就决定做一个警察,她并不想传承老冯的英雄气概和舍己为人,她甚至是恨老冯的。当初她觉得老冯无畏的底色是一种源于希望实现自我的自私,他根本就未曾考虑过家人的感受。可如今的她却不止一次,不顾凶险,用自己的手封住歹徒的枪口,仿佛那并不是血肉之躯,而是老冯遗留给她的盾牌。似乎只有无数次将自己置于濒死的危险之中,将自己全部献祭给所谓的正义,她才能充分理解老冯当时的感受,真正从内心里原谅他。

她曾发誓要用自己的量守住身边重要的人,不让任何一个人像老冯一样无声无息地消失。

可讽刺的是,十年前,她却连自己的儿子都没能保护,眼看他变成了一个无恶不赦的杀人犯。